关于报送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信息的通知
各学院(系):
为切实做好我校2015-2016学年本专科学生(含2015级新生)中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特困学生)的资格认定工作,经研究决定自8月31日起至9月30日(2015级新生10月8日起至10月30日)止,进行2015-2016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资格审核认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每学年进行一次,被认定的贫困学生均有资格申请当年的助学金及勤工助学岗位。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思想工作,组织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申请、审核、认定工作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采集工作,以及《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附件1)、《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附件2)的填写和电子版《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附件3)的录入工作。
具体要求:
1、各学院(系)要认真组织,公开、公平、公正的做好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工作。
2、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人数占在校学生人数的30%(含8%特困生)。
3、时间安排,2012、2013、2014三个年级,2015年8月31日-9月20日学生申请、民主评议,9月21日-28日学院审核认定并公示,9月30日前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确认。2015级新生贫困学生资格认定材料10月30日前上报。
4、各种表格的填写录入均要认真、工整、字迹要清晰,表中内容要真实有效。统计表按12、13、14、15级的顺序录入,各年级中先录特困生,再录贫困生。
各学院(系)务必于2015年9月30日前将《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证明》、《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登记表》及贫困学生个人的相关材料(个人申请、乡以上人民政府出具的贫困证明),报送学生工作部(处),同时将《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统计表》电子版发送至sxu_xgb@126.com邮箱。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8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