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对接受社会资助学生进行学期考核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学校《关于对享受国家和社会资助奖学金和资助金学生的管理规定》和设奖(助)学金单位的要求,现决定对2014-2015学年接受社会资助的困难学生进行学期考核。凡上年度接受北京兴大助学金资助的学生(附件1)、山西科峰助学金资助的学生(附件2)、美国树华奖学金资助的学生(附件3)、香港海鸥助学金资助的学生(附件4)均需进行考核。相关资助单位在收到受助学生总结材料后拨付2014-2015学年资助款。
具体要求和时间安排:
1、8月3-9月9日,获奖受助学生将自己上学年在校综合情况写出书面总结,填写《山西大学享受社会资助奖(助)学金学生学期考核表》(附件5)并提供个人成绩单;
2、9月10-16日,各学院(系)年级辅导员、副书记审核受助学生提供的材料并签字盖章;
3、9月18日前,各学院(系)务必将受助学生的全部考核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4、9月21-23日,学生工作部(处)审批并上报资助单位。
特此通知。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8月3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