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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信息

关于二〇一四年-二〇一五学年第一、二学期大东关校区勤工助学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09-22 信息来源:

各学院(系)及相关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对我校勤工助学工作的管理,使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制度化、规范化,帮助更多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通过参加校内勤工助学活动,缓解家庭经济困难,减轻思想负担,根据教育部《高等学校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设置
勤工助学岗位的设置应本着必要的原则,按需设岗,杜绝空岗。请各设岗单位按照本单位实际情况设置勤工助学岗位及用人计划,具体工作要求如下:
1、全校所有学生勤工助学岗位都要进行重新审批、登记。未经勤工助学指导中心审核批准擅自以勤工助学名义设立的岗位,勤工助学指导中心不予承认。如发现设置空岗,将按有关规定核减勤工助学岗位数。
2、设岗单位要合理设置岗位,充分考虑学生及工作的特殊性,岗位的工作性质和内容应当适宜学生参与。不得影响学校正常的教学、生活秩序和校园管理,不得要求学生请假或旷课工作,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劳动。每个岗位的工作量原则上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 小时。
3、相关单位须认真填写《山西大学二〇一四年各部门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山西大学二〇一四年各学院(系)设置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见附件),报表2014年9月25日前报送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大东关校区)审核。                
二、上岗程序
请各单位勤工助学工作要严格按照以下程序进行:
1、学院(系)在醒目处公布本学院(系)设岗及校内各单位设岗情况。学生根据个人意愿在所在学院报名。
2、勤工助学上岗学生的确定以学院(系)为单位组织进行,学院(系)根据学生家庭经济情况、岗位的人数、工作职责、劳动时间、岗位要求,进行初步筛选,择优录取,安排学生竞争上岗。岗位安排以学习成绩优秀、家庭经济困难、有特长者优先。
3、各学院(系)在9月30日前,将《山西大学勤工助学常岗登记表》(见附件)报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大东关校区)进行复审、备案。
三、上岗学生必须具备以下条件
1、具有山西大学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家庭经济困难生,已填写《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登记表》、《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表》;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刻苦认真、能够完成学习任务;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服从设岗单位的管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安排参加学校勤工助学岗位:
1、本学期有两门课程以上(含两门)考试不及格者;
2、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者;
3、凡触犯国家法律法规,违反校纪校规,受到警告以上处分者。
四、注意事项及要求
1、本学期勤工助学时间从10月8日开始至1月15日结束。请各学院(系)以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缓解家庭经济困难为宗旨,对上岗学生至少进行一次集中教育,与设岗单位共同做好本学院所有参加勤工助学活动学生的日常管理,做好工作记录,真正做到有问题及时发现、及时解决、合理引导。各设岗单位责任教师根据学生工作情况认真及时填写《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记录表》(见附件),以便为将来总结考核及发放补助提供依据。学校将适时对各学院(系)勤工助学工作以及上岗学生工作情况进行检查评比,对工作成绩突出的学生将进行奖励。
2、各学院(系)、有关单位设置的勤工助学常岗,学期中如有变动或调整,要及时以书面报告形式报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大东关校区)备案。
3、学校将对各设岗单位的勤工助学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如发现连续三次空岗,则取消该岗位,并不再发放补助。


相关附件:

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记录表.xls

各学院(系)设置勤工助学常岗登记表.xls

20140918山西大学二0一四年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

20140918山西大学二0一三年各学院(系)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do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