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培养学生自立自强精神,增强学生社会实践能力,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管理办法》的相关规定,现将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安排如下:
一、勤工助学岗位的分配
根据《关于公布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的通知》中对勤工助学岗位的批准情况,结合各用工单位在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中填报的岗位要求,对各用工单位的勤工助学岗位进行了分配,具体分配情况详见《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分配表》(附件1),请各用工单位严格按照岗位分配表安排学生上岗。
二、勤工助学学生的聘用原则
1、根据学校学生教学计划,原则上每学年第一学期不安排大一学生上岗,第二学期不安排大四学生上岗。
2、设岗单位要合理安排工作时间和工作任务,不得要求学生请假或旷课工作,以确保学生安全为前提,不得组织学生参加高空作业、严重污染、辐射等极易对人体造成伤害和危险的劳动。每个岗位的工作量每周不超过8小时,每月不超过40小时。
3、勤工助学活动要体现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使勤工助学补助真正、足额用于家庭经济困难学生。
4、学生要树立自尊、自信、自立、自强的意识,积极参加勤工助学活动。
三、勤工助学学生的上岗条件
1、具有山西大学正式学籍并被认定为2018-2019学年家庭经济困难的本科学生。
2、自觉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校纪校规,思想品德良好。
3、学习刻苦认真、能够完成学习任务。
4、具有吃苦耐劳精神,能够认真完成工作任务,服从设岗单位的管理。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可以安排学校勤工助学岗位:
1、曾安排勤工助学岗位,无正当理由未参加者。
2、在上学期勤工助学工作中表现不佳者。
3、上学期有两门以上课程(含两门)考试不及格者。
四、勤工助学学生的上岗程序
1、各学院(系)勤工助学学生聘用工作由学院(系)根据学生工作部(处)所批准的岗位数量,结合岗位要求自行组织安排,聘用本学院(系)符合条件的学生上岗。各学院(系)的勤工助学岗位设置及要求详见《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系)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2)。
2、各部门勤工助学学生聘用工作由用工部门先行与需要聘用人员所属的学院(系)取得联系,协商确定具体聘用事宜。学院(系)根据《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分配表》(附件1)和《山西大学2018-2019第一学期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附件3)推荐符合条件的学生上岗,经设岗部门面试通过,确定拟聘用人员。
3、各学院(系)和各部门勤工助学上岗人员均确定后,由各学院(系)组织所有拟聘用人员填写《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附件4)一式两份,学院(系)一份,学生工作部(处)一份。
4、勤工助学岗位申请工作完成后,请各学院(系)根据《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填写《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常岗汇总表》(附件5)上报学生工作部(处)纸质版一份,电子版发送至指定邮箱。
五、勤工助学补助的发放方式
1、勤工助学常岗补助实行按月发放,补助标准为每人450元/月。
2、勤工助学上岗学生信息备案后,上岗学生的补助发放以备案信息为准,在上岗过程中,如遇变更账号、人员调换、经考核不予全额发放的情况等,申请变更的学生须填写《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变动申请表》(附件6)一式两份,于每月5日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处)一份,另一份留存学院(系)。
六、注意事项
1、本学期勤工助学上岗时间从9月17日起至12月30日结束。
2、上报工作以学院(系)为单位,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上报两份,待审核批准后返回学院(系)一份。上报材料中的信息包含本学院(系)在其他部门上岗的学生信息。所填姓名、学号、一卡通账号要求准确无误,学号、账号格式须设为文本,信息中间不可留空格。
4、学生工作部(处)将对各设岗单位的勤工助学工作进行不定期检查,检查中如发现空岗,则取消该岗位,并停止发放勤工助学补助。
附件 :
1、《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勤工助学岗位分配表》
2、《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学院(系)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3、《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各部门勤工助学岗位设置一览表》
4、《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申请表》
5、《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常岗汇总表》
6、《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岗位信息变动申请表》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