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及有关单位:
为做好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并使学生及时、足额领到补助,现将近期学生勤工助学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工作总结考核
1、上岗学生考核。常岗学生由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根据上岗学生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强度,参照设岗单位意见进行考核。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不合格三类,要在鉴定表学院意见栏中注明考核结果。优秀上岗学生比例为上岗学生人数的30%。饮食中心岗位及临岗学生由学校参照设岗单位意见统一组织考核。
2、各学院(系)组织上岗学生填报《山西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鉴定表》。
3、各学院(系)依据《上岗学生工作记录》及《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鉴定表》对学院(系)本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进行总结。总结要形成书面
材料,内容包括实际设岗情况、上岗学生情况、工作时间、工作内容、存在的问题及今后岗位建设的建议和意见等。总结材料统一用A4纸
打印。
二、补助发放
1、根据学校相关规定,本学期学生上岗时间到2016年12月30日结束,原则上常岗补助为每生350-450元/月,奖励优秀上岗学生每生150元/
月。
各学院(系)学生资助工作领导小组依据设岗部门科室意见、学生工作情况,参照工作记录表等对上岗学生进行考核。根据考核结果,按照补
助发放标准研究确定学生建议补助金额,并在《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鉴定表》学院(系)意见栏中注明考核结果及每生建议补助金额。发放补助
金额一定要根据学生工作、表现等情况拉开档次,合理填报,杜绝平均主义。
2、勤工助学工作总结材料及学生鉴定表经审核无误后,各学院(系)填写《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审批表》,报学校审核。
3、12月15日前报送考核材料。考核材料分别报送至各校区学生工作部办公室。坞城校区联系人:李老师,联系电话7018676;大东关校区
联系人:史老师,联系电话2646162。
考核材料包括:各学院(系)勤工助学工作总结、《山西大学2016-2017学年第一学期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鉴定表》、《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
工作记录表》、《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审批表》。《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审批表》每页都需要对补助金额进行合计,
4、学生勤工助学补助由学校审核后统一通过银行划入计财处发放的学生校园一卡通内。
三、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及有关设岗单位在进行勤工助学工作总结过程中要公正、认真、客观。
2、填写学生姓名、学号、银行账号等信息要准确无误。
3、任何单位、个人均不得以任何理由截留学生勤工助学补助,一经发现,将通报全校并做严肃处理。
附件:1、《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工作鉴定表》
2、《山西大学学生勤工助学补助发放审批表》
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12月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