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山西省彩票公益金资助残疾大学生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
各学院(系):
根据山西省残疾人联合会晋残联〔2016〕21号《关于山西省彩票公益金资助残疾大学生项目(2016年度)申报工作的通知》要求,为了使助学项目顺利实施,现将2016度省彩票公益金资助贫困残疾大学生项目申报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资助对象
1.贫困残疾本科大学生。
2.贫困残疾大学研究生。
二、资助标准
贫困残疾大学本科生每人5000元、贫困残疾大学研究生每人6000元。
三、申请条件
(一)贫困残疾大学本科生
在读的山西籍、经过统招的普通高校、特殊高等院校(含专科学历)二本B类以上(国防生、国家免费师范生、专升本的除外)、残疾学生;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城乡低保户优先;一、二级残疾程度的优先、农业户的优先;上学期学科没有挂科现象。
(二)贫困残疾研究生(预报)
在读的山西籍、经全国研究生统一考试入学的残疾研究生;本人持有第二代《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证》。
2016年的应届毕业生不在资助范围之内。普通高校持有视力残疾证、听力残疾证的学生需要在省康复中心重新鉴定残疾。
四、上报材料
1.《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2016年度)残疾大学助学金申报审批表》一份(见附件1
2.残疾人证复印件一份;
3.身份证复印件一份;
4.学生证复印件一份;
5.学校出具的上个学期成绩单(加盖公章)一份;
6.低保家庭的要出具2016年度1—4月份银行开出的低保收入明细单;
7.《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见附件2)
8.其它相关证明材料。
五、申报要求和时间
各学院(系)组织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申报,相关表格见附件,上报材料除了以上材料外,还要预填写工商银行一式两联的汇款单(填单式样见附件3),只填写“收款人户名——本人姓名”和“收款人帐(卡)号——本人的卡号),其余不需填写,填写后作废。
各学院(系)在组织申报过程中,要坚持“贫中选贫”的原则,优先考虑农村、城镇处于最低生活保障范围家庭和残疾程度为一、二级的残疾学生以及贫困县的残疾学生。
同时要对申请资助的对象严格把关,按程序做好摸底、申报、审查、公示等关键环节工作。各种上报材料要相互吻合、真实,所有应提交的证件要复印完整。
申报材料纸质版各学院(系)4月10日前统一报送学生工作部605室。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6年3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