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学院(系):
现将2014--2015学年第二学期学生奖学金评审及助学贷款等资助工作安排如下,望遵照执行。
一、综合测评工作
(一)各学院(系)根据《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规定,组织学生进行学期综合测评, 综合测评结果要广泛征求学生意见并予以公示,公示结果确认没有异议后录入《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附件1)。
(二)《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表内项目依次填写,其顺序为总成绩名次的排序。《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填写完后打印三份,年级辅导员、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一份在年级张榜公布、一份留学院(系)存档、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综合成绩测评名次与智育成绩名次的跨度不得超过10%。
二、奖学金评审工作
(一)4月24日--5月6日,各学院(系)要严格按照《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规定及本学期综合测评成绩,组织学生认真评审奖学金并公示获奖学生名单,公示结果确认没有异议后录入《山西大学学生获奖学金审批表》(附件2)。
(二)《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表内项目依次填写,账号栏内统一填写校园一卡通账号,要求填写准确无误,不得随意更改。《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实施细则》填写完后打印三份,年级辅导员、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别签字并加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后,一份在年级张榜公布、一份留学院(系)存档、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
(三)奖学金标准。
1、优秀学生奖学金:
一等占学生人数的2%,每生每学期2000元
二等占学生人数的10%,每生每学期1400元;
三等占学生人数的24%,每生每学期800元。
2、物理基地班和初民学院一、二年级实验班奖学金:
一等占学生人数的15%,每生每学期2600元;
二等占学生人数的25%,每生每学期1800元;
三等占学生人数的50%每生每学期1000元。
3、哲学基地班奖学金:
一等占学生人数的4%,每生每学期2000元;
二等占学生人数的20%,每生每学期1400元;
三等占学生人数的48%,每生每学期800元。
(四)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
1、综合成绩测评在45%以后者;(哲学基地班72%以后、物理基地班和初民学院一、二年级试验班90%以后)
2、文化课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3、各基地班学生达不到基地教学要求者;
4、体育成绩不合格者;
5、违反校纪校规受行政处分者(含拖欠学校学费者)。
三、综合成绩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要求
1、各学院(系)要严格按照通知要求和相关文件规定进行综合成绩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并将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期满后的测评结果和获奖学生名单要张榜公布。综合成绩测评及奖学金评审工作要做到公平、公正、公开、透明。严禁以各种理由收取学生奖学金挪作他用。
2、《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山西大学学生获奖学金审批表》务必于5月8日上午11点30前上报学生工作部(处),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邮箱:sxu_xgb@126.com。
四、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一)校园地贷款贷后管理工作
各学院(系)要继续做好校园地贷款未还款学生归还贷款的催收工作。
1、工行建设路支行贷款学生直接到工行建设路支行办理有关手续(联系电话:3075746);
2、中行山大支行贷款学生直接到中行山大支行办理有关手续(联系电话:7019500);
3、国家开发银行未还款学生(附件3),每年1-10月均可申请还款,还款学生务必在每月的1-10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当月的20日之前将应还本金和利息足额打入个人对应的支付宝账户,系统在每月的20日晚自动扣款。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登陆该系统交纳当年利息,进入系统后先查看本人当年应交利息总额,然后足额打入个人对应的支付宝账户,系统在12月20日晚自动扣款。(凡贷款本金已逾期的学生不需点击提前还款申请,只需将已逾期的贷款本息足额打入自己的还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即可)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工作
1、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贷款毕业生毕业确认工作。凡2015年毕业的贷款学生(附件4),务必于5月30日前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进入生源地助学贷款子系统,首先仔细核实自己的贷款额度和期限并完善系统中个人信息,其次进行毕业确认申请。各学院(系)要督促贷款毕业生在规定时间内完成毕业确认,否则,不予办理毕业离校的相关手续。
2、2015年生源地贷款宣传工作。各学院(系)要做好生源地贷款政策及贷款流程的宣传工作,鼓励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回生源地申请助学贷款,并督促准备贷款的学生及时了解家庭所在地区的贷款政策、所需材料及办理时间和流程。
3、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申请(归还)流程见学生手册。
五、入伍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工作
凡当年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均可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
各学院(系)要督促入伍服义务兵役或退役复学的学生及时办理申请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等手续(办理流程见学生手册),并做好入伍学生信息记录工作(包括学生本人去部队后的联系方式)。
六、附件填写录入要求
1、附件表格不能做任何改动,表内文字与数字均使用宋体12号字录入;
2、录入各种信息时不得插入空格,金额一栏直接录数字,不得加“元”,账号一栏直接录数字,不得插入其他符号;
3、每页表格下方的签字栏,要求打印后由年级辅导员、副书记本人手签;
4、各种电子版表格上报格式。每个学院建一个文件夹,以学院(系)名命名;文件夹含两个Excel表,一是附件1《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二是附件2山西大学学生获奖学金审批表。每个Excel表按2011级、2012级、2013级、2014级顺序填写,每个年级按专业顺序填写,切勿插入Sheet工作表。
5、各学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种表格,党委(党总支)副书记严格把关,确认无误后上报。
七、为了进一步加强对奖助学金评审工作的监管,学校开通奖助学金评审专项工作监督电话及反映问题电子邮箱。
监督举报电话:7018042,7018162
电子邮箱:xuegongbu@sxu.edu.cn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5年4月24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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