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学生工作 » 奖励资助 »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

山西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6-05-30 信息来源:
                                           山大学工字〔2016〕 4 号
 
                    山西大学关于认真做好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通知

各院系:
  根据宝钢教育基金会《2016年度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通知》(宝基字[2016]1号)文件和《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以及山西大学《宝钢教育奖评审办法》(山大学工字[2008]9号)文件要求,现就我校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切实做好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
2016年宝钢教育奖评审工作于六月份开始启动。各单位要严格按照山西大学宝钢教育奖评审办法的规定,认真组织申报评选工作。
  1、宝钢教育奖奖励名额:宝钢优秀学生奖5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人1名;宝钢优秀教师奖3名,其中推荐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人1名。
  2、宝钢教育奖奖励金额:宝钢优秀学生奖每人1万元,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每人2万元;宝钢优秀教师奖每人1万元,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每人10万元,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奖每人3万元。
  3、宝钢教育奖评选范围:凡山西大学在校注册的本科学生和研究生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宝钢优秀学生奖;凡山西大学在编且工作满五年的教师符合条件的均可申请宝钢优秀教师奖。
  4、宝钢教育奖推荐名额:各学院(系)均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本科生或研究生;各学院(系)、研究所(中心)均可推荐一名符合条件的教师。
  5、宝钢教育奖评选程序:学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系)初评并公示推荐人,本科生材料上报学生工作部(处),研究生材料上报研究生工作部(处);教师向所在学院(系)或研究所(中心)提出书面申请,学院(系)或研究所(中心)初评并公示推荐人,材料上报教务处。学校分别组织评审组对宝钢优秀学生奖和宝钢优秀教师奖进行评审,评审结果在校园网予以公示,并上报宝钢教育基金会。
  6、宝钢教育奖评选在注重申报人思想政治素质和全面衡量申报人各方面表现的同时,学生要侧重“五种能力”以及自我养成意识的考核,研究生同时还应具有较强的科研能力并取得一定的优秀研究成果;教师要侧重其对学生思想政治素质的教育和影响,以及对学生“五种能力”培养成效的考核。
  二、认真组织好宝钢教育奖申报评选材料的报送工作
  各单位要按照要求在做好评选推荐工作的同时严格把好文字材料关。
  1、申请的学生和教师以及相关单位,应实事求是地按照要求认真填写《评审表》中的各项内容。填表前认真阅读填表说明,如填写内容出现虚假马虎、敷衍了事者,将取消其申报资格。
  2、《评审表》中“主要事迹”一栏应具体生动、简明扼要、实事求是地介绍申报学生在校期间所取得的成绩和申报教师的主要业绩。学生事迹应介绍学生在德、智、体、美、劳诸方面,特别是入学后在“五种能力”方面的现实表现,字数要求2000字;教师的事迹应通过具体的事例反映其在教学内容的更新、教学方法和手段的改革、培养和考核学生的能力和素质方面的突出成绩,字数要求3000字。
  3、《评审表》中“院(系)综合评价意见”一栏,学院(系)、研究所(中心)领导要在全面审核申报人所填内容的基础上,客观准确地填写综合评价意见。被推荐学生的评审表由学院院长签名并加盖学院公章,被推荐教师的评审表由学院(系)院长(主任)或研究所(中心)主任签名并加盖学院(系)、研究所(中心)公章。
  4、各单位上报候选人材料包括:《评审表》一份(贴2寸红底免冠标准照片)、相关证书原件及复印件、论文论著原件及复印件。
  5、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学生和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奖教师及宝钢优秀学生特等奖提名学生和宝钢优秀教师特等奖提名教师,由学校按照宝钢教育基金会的要求统一组织完善上报材料。
  三、宝钢教育奖评选工作时间安排
  (一)宝钢优秀学生奖
  1、2016年5月25日--6月30日,宣传、申请、初审阶段,符合条件的候选人书面填写《评审表》样表供评审使用。
  2、2016年7月1日—7月6日各单位上报申请材料。
  3、2016年7月7日—7月10日核实材料。
  4、2016年8月28日--9月14日,校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确定宝钢优秀学生奖获奖学生及优秀学生特等奖推荐人选并公示。
  5、2016年9月15日—9月19日被推荐学生由学校统一组织完成网上申报、审核、提交、材料上报。
  6、2016年9月25日前邮寄各项材料。
  (二)宝钢优秀教师奖
  1、2016年5月25日--6月30日,宣传、申请、初审阶段,符合条件 的候选人书面填写《评审表》样表供评审使用。
  2、2016年7月1日--8月31日,各单位上报材料,校奖教金评审委员会核实材料、评审确定宝钢优秀教师奖获奖教师及优秀教师特等奖推荐人选并公示。
  3、2016年9月1日--9月5日被推荐教师由学校统一组织完成网上申报、审核、提交、材料上报。
  4、2016年9月10日前邮寄各项材料。
  
  附件:1、宝钢教育奖评颁实施细则
     2、宝钢教育基金优秀学生奖书面申请表
     3、宝钢教育基金优秀教师奖书面申请表

                          山西大学
                         2016年5月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