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提高我省科技创新能力,顺利完成省人大安排部署的《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起草工作,9月9日上午,省科技厅组织召开了《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草案)》《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专家论证会。会议在我校会议中心第四会议室举行,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李洪、省科技厅厅长张金旺、我校副校长程芳琴等出席论证会,省科技厅政策法规与监督处处长蔡颖鑫主持会议。
省人大常委会城建环保工委副主任郭勇义、省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副巡视员张汉文、太原理工大学校长黄庆学、山西财经大学副校长马培生、山西省农科院副院长王娟玲、中科院山西煤化所咨询中心主任韩怡卓、我校教授董川等十余名专家,省人大、省科技厅相关部门负责人参加了本次论证会。
会上,李洪主任就《山西省科技创新促进条例》的立法背景、依据作了说明,并对我省科技发展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条例制定的必要性以及条例如何修改进行了说明。他强调要准确把握法律精神,理清条例草案中的相关概念,对能有效推动科技创新发展的好经验、好做法,要通过立法确定下来。
张金旺厅长对省人大高度重视科技立法、支持我省科技创新表示感谢。他希望在条例制定过程中广泛学习各省市的先进经验,结合山西省的实际情况,着力解决我省科技发展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用全局性、长远的眼光把条例制定成为能切实指导山西科技创新发展的地方法规。
会上,法学院汪渊智教授代表山西大学课题组对条例的起草过程、结构、主要内容等作了说明,蔡颖鑫处长代表省科技厅汇报了《关于贯彻落实<国家创新驱动发展纲要>的实施方案》的编制情况。与会专家从各自专业角度对条例进行了分析论证,并就立法的必要性、可行性、合法性和具体条文内容等提出了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
省科技厅副巡视员苏广宇在总结讲话中对条例的调研起草等前期工作和本次论证会给予了充分肯定。他表示,各位专家以深厚的理论造诣和丰富的实践经验,为进一步完善草案提出了很好的意见和建议。今后,省科技厅就该草案的修改还会进一步征求专家的意见,确保立法质量,为促进我省创新驱动发展提供有力的法律依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