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3-10 信息来源:
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负责人:
近日,全国哲学社会科学规划办公室下发了《关于做好国家社科基金年度项目和西部项目清理工作的通知》,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1、本次全国社科规划办清理的重点是2007年及以往立项的逾期未完成项目,请各项目负责人抓紧时间完成项目研究,并在2013年7月底前将项目结项材料报送至社科处;联系人:徐晓东,联系电话:7018030。
2、届时未提交结项材料的全国社科规划办将作撤项处理,无正当理由长期拖延或者申请结项成果达不到结项标准的作终止处理。此外,暂缓结项项目修改时间超过1年或者修改后成果质量没有明显提高的,也作终止处理。
3、全国社科规划办对《国家社科基金项目鉴定结项审批书》特别是项目研究经费决算表作了修订,从即日起申请结项的项目须按新版《鉴定结项审批书》填写,另需附《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预算表》及国家社科基金项目经费收支表。
另:符合下列条件之一的项目可以申请免于鉴定:
(1) 阶段性成果获得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优秀成果二等奖(含)以上奖励或者其他省部级科研成果一等奖的;
(2)项目研究提出的理论观点、政策建议等得到省部级以上党政领导同志批示并被有关部门采纳,或被全国社科规划办《成果要报》采用的;
(3)经有关部门认定成果内容涉密不宜公开的。
希望各项目承担者发扬优良学风,发挥哲学社会科学界思想库和智囊团作用,认真对待课题研究,积极投稿《成果要报》,按期拿出高质量成果。
社科处
2013年3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