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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文社会科学奖励情况

关于申报国家能源局综合司评选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06-04 信息来源:
文科各单位:
  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国家能源局组织开展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评选。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报范围
  申报成果须为2014年度内结题并应用的能源软科学研究项目。研究内容主要包括:
  (一)能源软科学基础理论、应用理论和方法;
  (二)能源战略、规划、产业政策,以及能源立法、体制改革;
  (三)电力、煤炭、石油天然气和新能源领域的重大问题;
  (四)能源行业节能、环保和资源综合利用;
  (五)能源国际合作、对外开放和境外资源开发利用等;
  (六)能源预测预警系统、信息系统建设等;
  (七)其他相关能源问题研究。
  二、申报程序
  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实行单位推荐申报制度,原则上每个单位限推荐1项成果,个别研究能力强的单位可放宽至2项,但应为不同领域或专业的成果。(承担国家能源局委托课题,可不占本单位指标)  
  三、申报成果形式
  (一)重大课题研究(咨询)报告;
  (二)调查研究报告;
  (三)其他(包含著作)。
  四、申报时间
  申报时间为2015年5月1日-7月10日。
  五、申报材料
  (一)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11份及电子版(申报书见附件);
  (二)成果正文、附件材料11份及电子版;
  (三)成果摘要(3000字以内)11份及电子版;
  (四)成果应用情况及证明。
  请将以上四项材料的文字版内容装订成11套完整的书面申报材料(其中一套资料申报书须加盖红章,其余10套可以是复印件)报送至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综合处。
  六、评选和奖励
  国家能源局法制和体制改革司组织成立专家评审组。专家评审组依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评审并提出一、二、三等奖获奖建议名单。国家能源局审定并公示后,对获奖单位和个人颁发获奖文件、奖牌和证书。
  七、几点说明
  (一)凡存在知识产权争议的,对成果完成单位或完成人有争议的,已获得省部级及以上奖励的,不应申报、推荐。
  (二)申报成果如有密级,推荐单位必须按保密要求对成果作必要的处理后再申报。
  (三)请申报单位认真审核成果缩写版,评奖工作结束后,我们将编制《获奖成果摘要汇编》,供有关方面参考。成果摘要的水平和准确性由申报单位负责。
  (四)根据《国家能源局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奖励办法》第二章第六条规定,申报成果的完成单位不超过5个,获奖个人不超过10人。此外,申报成果的第一完成单位须为申报单位,且为第一完成人所在单位。
  (五)评审出的获奖成果在公示期内,只受理异议,不受理申报单位对成果完成单位和完成人名单的调整诉求。
  八、联系方式
 社科处206办公室
联系人:宋文婷
邮箱:songwt@sxu.edu.cn
 附件:2014年度能源软科学研究优秀成果奖申报书
社科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