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开展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5〕40号)、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博士、硕士学位授权学科和专业学位授权类别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学位〔2017〕15号)、山西省人民政府学位委员会《关于做好学位授权点动态调整工作的通知》(晋学位〔2017〕7号),我校通过学科状况调研、学位点动态调整专家评议,结合学科自我评估、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议,并报请校学位评定委员会2017年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对我校部分学位授权点进行如下动态调整:
自主撤销软件工程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和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自主撤销电子科学与技术一级学科下的物理电子学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自主撤销林学一级学科下的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硕士学位二级学科授权点。
拟申请动态调整增列法学博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拟申请动态调整增列控制科学与工程、农业资源与环境2个硕士学位一级学科授权点。
现按有关规定将动态调整情况进行公示,公示期为15个工作日,如有异议请向山西大学研究生院学科建设办公室反映。
公示时间:2017年7月10日——7月28日
联 系 人:李老师 郝老师
联系电话:0351-7018327
山西大学研究生院
2017年7月1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