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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山西大学实践教学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发布时间:2010-12-21 信息来源:
 
山西大学实践教学学分管理办法(试行)
                        
                          
山大教字[2010]34

为了提高学生的实践能力,培养学生的创新精神,促进学生的个性发展,学校决定进一步规范实践教学学分的管理,并制定本办法。
一、实践教学学分的构成
实践教学学分主要包括学生参加教学实习、学科竞赛、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等而获得的学分。
1、教学实习:主包括生产实习、专业实践、社会调查、课程实习、课程设计、毕业实习、学年论文、毕业论文(设计)等。
2、学科竞赛:主要包括教育部批准开展的各种学科竞赛,如全国大学生数学建模竞赛、全国大学生电子设计竞赛、全国大学生化学实验邀请赛、全国大学生英语竞赛、外研社杯全国英语演讲辩论赛等,以及其它类型的各种竞赛,如兴晋挑战杯、山西大学健美操比赛、山西大学计算机网路课件设计大赛等。
3、本科生科研训练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学校设立的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山西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
二、实践教学学分的计算标准与办法
1、教学实习:学生按照《教学实习大纲》完成各类教学实习任务,成绩合格者给予相应学分。教学实习的考核形式可多样化,如撰写实习报告、笔试、口试、现场操作、设计、完成作业等,详见表1
         表1:教学实习学分
序号
     
学分
1
生产实习
1~2周计1学分,不超过2学分
2
专业实践
3
社会调查
4
课程实习
5
课程设计
32个学时计1学分,不超过2学分
6
毕业实习
4
7
学年论文
2
8
毕业论文
10
2、学科竞赛:参加同一学科竞赛活动的学分按照最高标准计算,详见表2
              2:学科竞赛学分    
序号
项目内容
参与情况
学分
9
数学建模、电子设计大赛、健美操比赛、化学竞赛、CCTV杯英语演讲比赛、英语竞赛、课件制作大赛、创新挑战杯、兴晋挑战杯等
参与
1
省级
一等奖
3
二等奖
2
三等奖
1
国家
一等奖
4
二等奖
3
三等奖
2
3、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参与山西大学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山西省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山西大学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且通过结题验收与答辩。项目组成员按工作量依次递减记取学分,最低记1学分,详见表3
       3:科研训练计划及创新性实验计划学分        
 
序号
项目内容
参与者
学分
10
本科生科研训练
负责人
4
项目组成员
按工作量递减记取
11
大学生创新性实验
负责人
4
项目组成员
按工作量递减记取
三、实践教学学分的记取办法
各类教学实习由学院汇总审核后录入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同时将成绩单报教务处。各类学科竞赛、本科生科研训练计划及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由教务处统一汇总审核后录入综合教务管理信息系统。
实践教学学分将作为独立部分记入学生成绩总表。
四、本办法未涵括的其他实践教学学分由教务处根据以上标准记取相应学分。
五、本办法自公布之日起试行。
六、本办法由教务处负责解释。


                           山西 大 学
                         二O一O年十二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