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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教学动态

研究生院:关于2017年遴选博士、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5-01 信息来源:

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我校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建设,不断充实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力量,决定进行2017年新增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一)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条件
  按照省学位办《关于加强博士生指导教师审核和管理工作的通知》和《山西大学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管理条例》要求,博士生导师遴选基本条件包括:

  1、具有教授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初次申报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人员年龄一般应在56岁(含56岁)以下,申请者应具有博士学位。

  2、近三年来主持有"973"项目、"863"项目、国家自然科学基金项目、国家社科基金项目、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研究项目等国家级科研项目,并且人文社会科学学科的科研项目经费在10万元以上,理科、农科和医科20万元以上,工科30万元以上。

  3、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如主持国家级重点项目,也可申报。

  4、近五年来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执行我校科技处、社科处有关期刊认定规定)发表过高水平的系列学术论文,理工农医学科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须发表过5篇以上SCI核心期刊系列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一篇发表在SCI核心期刊影响因子高区(一区和二区);哲学社会科学学科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需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过5篇以上系列学术论文,其中至少有2篇一A或3篇一B。
  (二)、申报要求和审核步骤

  1、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山西大学博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1)。填写申报表格必须实事求是,科研成果、项目和经费的填报必须有据可查。学科带头人及培养单位对审批表所涉及的申报材料的真实性给出审核意见。

  2、各学科带头人和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博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对申请资格认真审核,把好质量关。

  3、已具备博士生导师资格的外校导师申请转聘我校导师,应按正常程序申请,提供相关证明材料,在学位评定委员会会议上重新确认通过。

  4、申请博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经所在学科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审核通过后,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审批表》一式两份并将相应电子文档发送至xwb@sxu.edu.cn;

  (2)博士学位证书复印件;

  (3)身份证复印件;

  (4)近三年有代表性的成果原件及装订成册的复印件(论文5篇,基金资助证明)一份,论文的复印件包括封面、目录、正文,并将代表性成果的电子版发送至xwb@sxu.edu.cn.

  二、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

  (一)遴选学术型硕士生导师的条件: 

  1、申请学术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五年来须在国内外核心学术期刊(执行我校科技处、社科处有关期刊认定规定)发表过系列学术论文,理工农医学科申请者须以第一作者或通讯作者发表过3篇以上系列学术论文,其中一篇SCI收录论文(工科EI)或获得一项国家发明专利授权;人文社科学科申请者作为第一作者须在CSSCI收录期刊发表过3篇以上系列学术论文,其中一篇一B级论文。

  2、近三年来主持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目前有在研项目,科研经费比较充足,人文社会科学学科2万元以上,理科和农科5万元以上,工科和医科10万元以上。

  3、具有副教授以上技术职务或相当专业技术职务。初次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或重新确认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人员年龄原则上不超过56岁,申请者应具有硕士学位。具有博士学位的教师如符合上述条件,也可申报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
  4、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与学术型硕士研究生遴选条件基本一致。

  5、申请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导师,近五年来须在所从事的领域实践性成果突出,有较高水平的技术革新或专题研究成果、调研报告、对策研究、政策评估、案例分析等,或相关的学术论文,或具有相关行业的执业资格证书。

  6、专业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一般应具有专业资质(如律师资格证)、企业实践经验或横向经费。

  7、有丰富的教学经验,至少能开出一门以上研究生学位课程。

  (二)、申报要求和审核步骤

  1、学术学位硕士生导师按照一级学科遴选,专业学位硕士生导师按照专业学位类别(工程硕士按照领域)遴选。

  2、申请硕士生导师资格的教师,由本人填写《山西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附件2)。填写申报表格必须实事求是,科研成果、项目和经费的填报必须有据可查。

  3、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根据硕士生指导教师遴选条件,认真审核,严格把关。由学科带头人初审,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组织会议进行遴选。

  4、各学位评定分委员会将遴选结果在培养单位公示后,遴选结果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审核备案。需向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报送以下材料:

  (1)《山西大学硕士生指导教师资格审批表》一式两份;

  (2)《学位评定分委员会硕导遴选决议》(附件3)。

  (3)山西大学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遴选结果数据库》(附件4)电子文档(学术型和专业学位分别制表)发送至xwb@sxu.edu.cn

  三、时间要求:

  请各培养单位研究生教学秘书根据以下时间要求将申请材料集中上报研究生院学位办公室。 

  1、博士生导师申请材料提交截止时间:2017年5月19日。

  2、硕士生导师遴选结果提交备案截止时间:2017年5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