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08年 第99号
各教学单位:
为了进一步推动我校教育教学改革,提高人才培养质量,鼓励辛勤工作在本科教学第一线,爱岗敬业,教学效果好,在教学改革和教书育人工作中付出创造性劳动的教师,经研究决定,继续开展2007-2008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推荐名额
2007-2008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名额根据各学院授课教师人数分配(见附件2)。
二、评奖条件
1、我校具有讲师以上(含讲师)职称的主讲教师。
2、在我校从事本科教学不少于三年,2007-2008学年完成规定的本科教学工作量。
3、热爱教育教学工作,模范遵守职业道德,对待教学工作认真负责,教学行为规范,授课质量高,教学效果好。
4、学生评价原则上稳定位于每个教学班前25%(参考近2学年内学生评价结果和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记录)。
5、勇于创新,积极探索教学改革。有省级以上(含省级)教学成果以及在实验教学改革中做出突出贡献的教师优先考虑。
6、无教学事故。
三、评选程序及时间安排
1、教师自愿申请,各学院根据学校分配名额择优推荐。申请人须填写《山西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附件1),并提交主讲课程多媒体教学课件或电子教案(通过Email发至zlglk@sxu.edu.cn;不适合多媒体教学的课程经学院认定,可不提交课件)以及能反映教学水平、教学特点的复印件(如教改论文、教改获奖证书等),所有材料于2008年10月17日18点前报送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联系电话:7011700)。
2、教务处会同教学指导委员会,根据《山西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评选表彰办法》从各学院推荐的侯选人中择优评选,根据本科课堂教学工作量给予适当奖励。
3、本科教学优秀奖实行异议制度。任何单位和个人对公布的获奖人持有异议,可在初评结果公布之日起一周内向评选办公室提交书面意见及必要的证明材料,待复审后公布正式结果。
四、获奖人员的责任与义务
1、为进一步发挥获奖优秀教师的示范作用,学院应适时组织获奖教师举办教学观摩。
2、获奖教师应主动承担课件建设、教学改革研究与实践等工作。
3、获奖教师提交的多媒体课件、电子教案等,学校将择优在校园网上公布,供全校师生教学参考。
4、获本科教学优秀奖的教师,在评选富士康奖教金、教学名师、精品课程及晋升职称方面予以优先考虑。
附件:1、《山西大学本科教学优秀奖申报表》
2、2007-2008学年本科教学优秀奖推荐名额分配
教 务 处
2008年10月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