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5年 第66号
各院系:
为全面推进实施我校“提升综合实力规划”,切实提高本科生实践教学质量,目前19个院系已按要求认真制定并按时上报了2015-2016-1学期实践教学计划相关材料,现将本学期实践教学项目计划(项目名单见附件1)及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各相关院系应根据已公布的实践教学项目认真制定教学实习大纲、实习指导书等相关教学文档材料,有关教学实习项目的规范化管理及工作要求需严格按照《山西大学教学实习工作规定》执行。
二、各相关院系于实习前1周内,根据核定经费填写《业务经费使用计划上报表》(见附件2),分别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和计划财务处。
三、各相关院系于实习结束后2周内,按照《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实习档案》目录要求整理以下材料(一式两份),一份报送教务处(坞城校区报送教务处实践教学科,大东关校区报送教务处管理1室),一份院系留存:
1、《山西大学本科实习执行计划表》(见附件3);
2、《山西大学本科实习报告》,成绩优秀的3-5份(见附件4);
3、学生成绩单;
4、《山西大学实习情况总结表》(见附件5);
5、实习经费支出明细。
四、教学实习档案材料将作为核算教师实习工作量及下学期各院系实习经费下拨的依据,各院系在及时上报教学实习档案材料后,方可办理实习经费报销。实习经费报销应凭相关票据实报实销,希望各相关院系精心预算、合理使用,严格管理、提高效能,加强稽核,杜绝浪费。学校将不定期跟踪检查实习情况。
教务处
2015年10月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