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5年 第41号
各院系、研究所(中心):
为进一步加强校本通识课程资源库建设,给学生提供更多丰富多彩的课程选择,根据《山西大学校本通识课程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3]18号),学校将组织开展校本通识课课程选题申报工作,现将具体事宜通知如下:
一、课程要求
1、校本通识课下设文史哲经典与文化传承、社会发展与现代性认识、科技进步与科学认识、艺术创作与审美体验四个模块,每个模块内下设若干课程(目前仅限坞城校区)。
2、校本通识课课程设计上要淡化专业教育,突破单纯的“专业视域”和单纯的“知识视域”,以素质教育作为切入点,为学生提供能够帮助其形成基本的人文修养、思想视野和精神感悟的课程,要注重对经典原著的研读,鼓励开设全英文课程。
3、为充分利用坞城、大东关两校区优秀的学科专业资源,促进学生学术视野和思维的多维度发展,学校鼓励两校区教师交叉授课。
二、课程管理
1、授课学时
每门课程授课周学时原则上为2学时,开设时长为14周,无考试周。
2、考核方式
所有校本通识课均为考查课,考核方式由授课教师具体掌握,学生成绩合格记2学分。
理论课:建议提交论文、学习报告或研究报告,可根据课程需要提交1—3篇;
技法技能课:建议提交作品或者通过课堂表现测试综合评分。
三、申报程序
1、校本通识课由各学院系、研究所(中心)组织优秀教师开设,授课教师须为我校在编在岗专任教师,且具有讲师及以上职称,可采取个人单独授课或教学团队集体授课的形式组织教学。
2、拟开课教师或团队须填写《山西大学校本通识课课程选题申请表》,并制定课程教学大纲,经所在单位审核后统一报送。
3、学校汇总申报选题后,组织专家对课程进行论证,确定可开设课程名单并纳入校本通识课程库。
附件1:《山西大学校本通识课程管理办法》(山大教字[2013]18号)
附件2:《校本通识课课程选题汇总表》
附件3:《山西大学校本通识课课程选题申请表(个人用)》
附件4:《山西大学校本通识课课程选题申请表(团队用)》
附件5:《山西大学校本通识课教学大纲》
教务处
2015年6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