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8月12日,天津滨海新区发生了危险品仓库爆炸事故,该事故再次为我们敲响了安全管理的警钟。为进一步加强我校危险化学品的管理工作,维护校园安全稳定,确保广大师生的人身财产安全,按照国家颁布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国务院第591号令)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髙[2014]2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加强高校重点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髙[2015]2号)的相关精神,现将相关要求通知如下:
一、加强安全教育,提高安全意识
各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加强教师、学生的安全教育与技能培训,切实提高广大师生员工的安全意识和安全技能。
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安全管理责任
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完善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制度,明确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职责,加强监管,责任到人。
三、制定安全事故救援预案
各有关单位要事先制定实验室安全事故救援预案,对可能发生的突发事件,要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全面排查,及时消除隐患
各有关单位要紧急部署,全面检查危险化学品的安全管理工作,及时防控各类危化物的安全隐患;要对重点部门、关键环节仔细排查;实时掌控危险化学品种类、数量及出入库情况,并登记造册;对存在安全隐患的问题要限期整改,整改解决不了的要及时上报学校,确保校园的安全稳定。
五、深刻汲取教训,确保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各有关单位要深刻汲取天津滨海新区爆炸事故教训,提前准备好开学期间的各项工作,确保新学期正常的教学科研秩序。
近日,贾校长亲自带队检查了我校化学化工学院的危险化学品仓库,并对学校新学期的安全工作进行了明确指示和部署。依据指示和部署,学校将不定期对各有关单位的危险化学品管理工作进行抽查,望有关单位时刻拉紧安全弦,切实维护好校园的安全稳定。
教务处
2015年8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