山西大学本科教学工作通知
2015年 第33号
各院系:
学校于4月24日组织了2014年度国家及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结题验收工作,校教学指导委员会重点针对项目取得的研究成果、经费使用情况等进行了验收,现将验收结果公布如下:
1、共有40个项目参加结题验收答辩,其中重点项目12项,一般项目28项。专家组最终评出13项优秀、22项良好、4项通过、1项延期(详见附件1)。
2、根据《山西大学“国家大学生创新性实验计划”实施管理办法》,参与创新创业训练计划项目的同学获得科研训练学分。
3、项目经费报销事宜如下:
(1)各项目组汇总发票、明细单、验收单,并将其按《山西大学报销原始单据粘贴单》要求进行粘贴,每张发票背面均需教学院长、项目指导教师、学生签字,加盖院系公章。
(2)国家级项目由项目指导教师报送计划财务处《专项经费使用计划上报表》后,打印报销封面一式两份,封面需教学院长、项目指导教师、学生签字,加盖院系公章。省级项目直接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打印报销封面。
(3)各项目配套经费的报销由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办理,所有项目办理经费报销均需携经费本、粘贴好的票据到教务处实践教学科进行审核。
(4)经费支出范围包括:项目调研费(含交通费、住宿费)、图书费(须到院系图书馆办理固定资产入库手续)、资料费、实验耗材费、复印打印费、文具费、论文版面费(在公开发行刊物上发表学术论文,且学生是第一作者或第二作者,须注明2014年度国家级或山西省高等学校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资助项目),其中交通费包括公交车票、火车硬座车票、长途汽车票,如有外地调研须填写出差报销审批表,燃油费、过路费、餐费、劳务费、电话费等不予报销。
教务处
2015年4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