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院系:
为落实《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高〔2014〕22号)、《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高[2014]40号)的文件精神,加强我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请各院系根据文件的要求,组织开展实验室安全专项检查,落实实验室安全责任制,健全实验室安全隐患排查及整改台账,将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和隐患及时上报,做到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杜绝安全事故的发生。
特此通知。
教务处
2015年1月8日
附件:1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意见》(晋教高〔2014〕22号)
2 《山西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实验室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高
[2014] 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