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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对崔宏伟同志经济责任审计的公示
根据《山西大学中层党政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实施办法》(山大党字〔2015〕36号)等规定,受校党委组织部委托,审计组对崔宏伟同志任山西大学国有资产管理处、国有资产与实验室管理处(机构更名)处长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情况进行审计,现予以公示。
对崔宏伟同志在任职期间履行经济责任方面如有意见或建议,请与审计组联系,同时对审计人员执行审计纪律情况予以监督。
审计组组长:侯 峰
审计组副组长:李百管
审计组主审:李美瑶
审计组成员:董晓云、马 敏、张晋伟
联系电话:0351-7010400
电子邮箱:sjc@sxu.edu.cn
2023 年 4 月 3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