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户登录
各相关离退休教职工:
我校第三批教职工申请住房货币化补贴已获批准,资金已拨至山西省省级机关住房资金管理中心。根据工作安排和要求,为及时提取补贴资金并发放到位,请第三批申请的离退休教职工(包括2010年1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期间退休的教职工)和第二批申请且在2012年5月1日至2013年3月1日期间退休的教职工,尽快提供以下材料,以便办理补贴资金发放事宜。在职教职工根据相关规定和程序,等候通知另行办理。
1、身份证复印件
2、离退休证复印件
3、已去世者提供死亡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均用A4纸复印,于2013年3月8日前交后勤管理处住房管理科。
附:第三批离退休教职工住房补贴名单
山西大学住房制度改革办公室
二〇一三年三月一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