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教育部、财政部、省教育厅要求,结合山西大学的实际情况,决定设立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特制订管理办法如下。
一、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筹集
1、学校从2011级新生开始,每生每月补贴3-5元纳入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
2、学校饮食服务部门从积累或利润中拿出10%-30%纳入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
3、积极争取政府财政部门根据物价上涨情况,定期拨出专款纳入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
4、根据实际情况,通过其他渠道筹集资金纳入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
二、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管理、使用
1、筹集的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由财务部门专项管理,未经有关部门审批不得随意使用。
2、学校饮食部门根据食品类原材料价格、人工费涨幅指数,当国家或省里有关部门公布的CPI指数或食品类价格上涨到一定程度后,由饮食服务部门提出申请或报告,经学校后勤、财务等相关部门审批,按比例实时启动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对学生食堂进行补贴,以稳定学生食堂饭菜价格。
三、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检查、监督
1、加大管理力度,确保饭菜质量和价格基本稳定,有关部门定期对饭菜价格、质量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及时纠正。
2、严格按照山西省教育厅规定的七大类原材料进货,其它原材料按饮食部门规定的进货渠道进货,杜绝私自进货现象,以保证食品安全。
3、饮食服务部门要定期向有关部门、有关领导汇报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及伙食补贴执行情况,定期请有关部门对饭菜价格、质量进行检查。随时接受学校有关部门的监督检查,以保证学生食堂饭菜价格平抑基金的合理使用。
本管理办法自2011年9月1日起开始实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