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后勤管理制度

山西大学修缮工程结算付款办法(暂行)

发布时间:2012-11-20 信息来源:

 

1、工程竣工验收合格后,由施工单位编制出工程结算书及相关变更签证资料,然后提交给建设单位进行审核。

2、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对所负责的工程项目进行初审,包括工程量审核、变更签证、定额套用执行情况等。初审过程中,项目负责人可与建设单位工程技术负责人进行充分沟通,以保证工程结算的科学合理、客观公正。初审结束后,项目负责人须在结算书上签字认可。

3、初审结束后,由建设单位项目负责人把签字认可的工程结算书交由工程主管部门进行终审。终审结束后,工程主管部门有关领导在工程结算书上签字认可。最后工程结算书上盖建设单位公章方为有效。

4、终审结束后,由建设单位汇总有关工程资料,包括合同、图纸、技术交底、变更签证资料、工程结算书等,一并交由学校审计部门进行审计。

5、审计结束后,由建设单位根据工程结算书、合同书和竣工验收单等资料办理相关付款手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