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贯彻《山西省教育厅、山西省公安消防总队关于进一步加强高等学校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的通知》(晋教后勤[2015]11号)文件精神,进一步落实《山西大学消防安全管理实施细则》(山大校字[2012]40号),做好2015年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不断增强师生的消防安全意识,提高预防火灾的能力,有效遏制重特大火灾事故的发生,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组织领导
学校成立2015年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贾锁堂
副组长:鲍善冰 杨 军
成 员:学校各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各学院(系)党政主要负责人,各一级研究单位主要负责人。
领导组下设办公室,办公室设在保卫武装部。
办公室主任:杨 军(兼)
二、工作时间和内容安排
2015年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时间为:2015年5月25日-2015年7月25日。分为三个阶段进行。
(一)动员部署阶段(2015年5月25日至5月31日)
1、学校召开专题会议,进行动员部署。
2、各单位召开专门会议,制定工作方案,安排部署落实。
(二)各单位自查阶段(2015年6月1日至7月5日),自查重点如下:
1、树立消防安全主体责任意识,落实消防安全责任制的情况;明确党政同责,党政主要负责人是消防安全工作第一责任人、分管领导是消防安全管理人,其他领导在分管工作范围内对消防工作负有领导、监督、检查、教育和管理职责的落实情况;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管理机构,完善消防安全各项制度的情况。
2、各校内建筑是否依法办理了消防设计审核和验收手续;各类消防设施是否完整好用;是否存在乱拉乱接电气线路、违规使用大功率电气设备的现象;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
是否顺畅,在门窗,阳台是否违规设置影响疏散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障碍物等火灾隐患。
3、值班、教育、重点要害部位的管理、隐患排查和责任追究等消防安全管理制度,责任到人,并建立相应台账;认真排查保证本部门的消防设施设备、灭火器、应急照明、指示标志、疏散通道、安全出口符合国家有关标准;对设施设备不齐全的及时申请补上,对电线、电缆设施陈旧老化的及时申报更新;对学生宿舍内的乱拉乱接违章用电及时纠正。
4、对检查发现的问题,要立即组织整改,不能及时整改的,在整改期间必须落实安全措施,确保安全。
5、充分利用校园广播、电视、校报校刊、墙报、警示牌和微信、微博等宣传载体,组织开展消防知识讲座、知识竞赛,宣传普及防火和灭火知识。
6、各单位至少组织一次消防逃生演练活动。
(三)学校检查阶段(2015年7月5日至7月24日)
1、学校党政领导对各自分管部门范围内的消防安全整治工作进行检查。
2、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督察、检查。
四、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周密部署。各单位要把此次整治工作摆到当前工作的重要位置,按照“领导负责,明确职责,落实人头,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要求,下大力气做好消防安全整治工作。
(二)强化落实,有效整改。各单位要严格按照本实施方案内容,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自查,积极配合学校检查,并按照“一票否决制”严格执行。通过活动,确实查看重点,找出隐患,分析原因,研究对策,求得实效。
(三)各单位形成自查自纠的整改明细(台账),并分别于2015年6月15日和7月5日两次将本单位阶段性自查情况形成书面(和电子版)材料(书面材料加盖单位公章)报校园消防安全整治工作领导组办公室(保卫武装部),电子版发至sxdxcmf@sxu.edu.cn。
山西大学
2015年5月25日
备注:
1、此文件已上报省教育厅。
2、省教育厅将在此阶段内不定时来学校进行抽查、检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