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单位:
根据省安委会办公室《关于做好中秋国庆期间安全生产工作的通知》(晋安办发电【2016】61号)和《山西省教育厅关于做好2016年中秋节和国庆节期间学校安全工作的紧急通知》(晋教后勤【2016】27号)文件的有关通知精神,现将2016年国庆节期间安全工作安排通知如下:
一、各单位要在放假前认真开展安全大检查,消除各种安全隐患。按照全省安全专项整治工作和安全隐患大排查工作要求,进行一次安全工作拉网式大检查,狠抓落实,消除隐患。同时要加强安全教育工作,特别要加强消防防火、电信网络诈骗、煤气中毒、交通、食物中毒、人员踩踏和国庆节放假期间学生参加娱乐、旅游等安全的安全教育工作,提高师生的自防、自救能力。
二、国庆节放假期间,保卫武装部将加强力量进行24小时值班(特别是保安巡逻队、110巡逻队和夜巡队),对校园进行24小时巡逻巡查。
三、各单位要切实加强师生外出活动的安全宣传教育,增强师生的安全防范意识和防范能力。遇有紧急或突发事件要立即上报,妥善处理,严禁迟报、漏报、谎报和瞒报。
四、放假期间,各单位要严格落实值班制度,明确责任,强化措施,认真做好假期安全保卫工作。
保卫武装部值班电话:7018110。
保卫武装部
2016年9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