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职能定位:保卫部(处)是学校开展安全管理和安全服务的职能部门,为广大师生员工提供包括户政服务在内的各项安全服务,制定并组织落实校内各项保卫安全管理制度、开展安全法制教育。
武装部负责学校学生军训、征兵、民兵预备役、拥军拥属及人民防空工作。配合有关部门维护好校园安全稳定。
二、治安工作:坚持校园巡逻巡查制,实行24小时值班,进行法制和安全教育,组织落实治安安全责任制,调解学校内部治安纠纷,加强学校重大活动的现场保卫工作。协助公安机关管理校内的各类外来务工人员,协助公安机关处置各类治安案件及突发性事件,配合公安机关查处校内发生的刑事、治安案件。
三、消防工作:加强消防安全管理,开展消防安全教育,拟定学校消防安全计划,监督检查校内各单位消防安全责任制的落实情况;协助公安消防机构调查处理火灾事故,协助有关部门做好火灾事故处理及善后工作。
四、政保工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和政保情况;协助国家安全部门和公安机关处置反恐防暴等各种突发性事件,做好相关的政审工作。
五、交通工作:广泛开展交通安全教育,强化校园交通秩序的管理。
六、户籍工作:协助当地派出所加强师生员工的集体户口管理工作。
七、综治工作:负责校园室外公共场地使用的管理,配合学校做好其他综治工作。
八、军事工作:负责大学生征兵入伍、退伍,转业军人的预备役登记;负责军训武器装备的管理、保养和维修。
九、人防工作:坚持平战相结合的原则,负责人防工程的管理和维护。
十、双拥工作:负责组织和协调学校的双拥工作,负责与驻并部队建立爱国主义教育基地,开展国防教育工作。负责做好复退转人员及军烈属的慰问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