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根据俄方提供的政府奖学金,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委将选派留学人员赴俄罗斯学习、进修或从事科研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选派类别及留学期限
1、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留学期限6-10个月;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24-36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留学期限36-48个月(可含一年预科学习);
4、访问学者:3-10个月
具体留学期限以俄方录取结果为准。
二、选派计划
1、本科插班生、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我校可推荐3人。
2、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我校可推荐俄语语言文学专业1人,其他专业单列推荐计划。
3、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根据报名情况推荐,不限名额。
4、访问学者:根据报名情况推荐,不限名额。
5、2016年全国俄语大赛获奖学生,不占用以上推荐计划,可直接报名。
三、重点选派俄罗斯优势学科专业,包括:精密科学、航空航天、机械制造、新材料、石油工程、医学、物理、化学等理工科类专业及法律、经济、历史、国际关系、社会学、新闻、文学创作等人文社科类专业。
四、资助内容
留学期间享受俄罗斯政府提供的奖学金(学费及部分奖学金),国家留学基金委提供奖金补贴及一次往返国际旅费。
五、入选条件
1、基本条件:申请者应符合《2017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人员选派简章》规定的基本条件(可登陆www.csc.edu.cn查询)。
2、其他条件
(1)本科插班生:俄语专业在读本科二年级学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
(2)联合培养硕士研究生:俄语本科专业毕业从事俄语或其他专业学习的在读硕士研究生,在校成绩平均分不低于85分或学分绩点不低于3.5且主干课程及外语课程优秀。年龄不超过35岁。
(3)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应届本科毕业生,专业为俄语专业者派出前须获得俄语专业八级证书。年龄不超过35岁。
(4)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应届硕士毕业生,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和科研成果,年龄不超过35岁。
(5)访问学者:年龄不超过50岁,具备一定的科研能力。
3、外语水平要求
赴国外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赴国外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申请时原则上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俄语未达标者,亦可申请。如被录取,派出前需参加教育部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统一组织的俄语初级班培训,培训合格后方可派出;赴俄后根据俄方安排进行语言学习。
访问学者申请时需达到《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外语条件》规定的俄语条件。
六、推荐办法
1、接到通知后,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持单位同意报名表(附件下载)于3月27日下午18时前报送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
2、3月28日外事处进行选拔推荐工作,并通知被推荐人。各位候选人在接到通知后请于2017年3月28日-4月5日登陆国家留学管理信息平台(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4月5日18时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为节省时间,公示工作同期进行,公示结果无异议的被推荐人信息最终才能成功报送。
3、留学俄罗斯网站提交对外联系材料
被推荐人须在4月20日前登录俄罗斯人文署留学俄罗斯网站(http://russia.study/)填写申请表并上传对外联系材料。对外联系材料由俄方直接审核,留学基金委不再接受纸质对外联系材料。该网站有关注册流程和对外联系材料要求详见《2017年赴俄罗斯留学人员应网上提交材料及有关说明》(附件)
4、申请人务必牢记注册时所用邮箱和登录密码,密码一旦丢失将无法找回,并无法获得俄方录取信息。
由于该项目申请时间较为紧急,请有意申请该项目的申请人认真阅读国家留学基金委有关文件,并严格按照我校工作安排提交申请材料,如有逾期视个人自动放弃。申请过程中如有疑问请联系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联系人:冯乃辰,联系电话:70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