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获得邀请函
邀请函要求:被邀请人信息、抬头信纸打印、访问日期、访问任务等;邀请人亲笔签名、邀请单位、邀请地址等。
部分国家签证时需提供纸质版邀请函原件,具体要求以各国驻华使馆要求为准。
2、网上提出申请(提前90天)
信息门户—办公系统—出国(境)审批
标题要求:“××人赴××国(地区)执行××申请”,备注栏填写补充信息。
3、网上审批通过后提交《因公临时出国(境)信息表》及信息表中所列材料(发送至feng@sxu.edu.cn)
4、前往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境)人员管理室现场确认信息,并领取《经费审核意见表》(计财处审批后交回国际合作与交流处)
5、外事专办员网上申报(省外办进行出国境任务审批),办理《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
6、办理外事培训、承诺书、照相(本人办理),将相关培训证复印件(加盖公章)、承诺书原件、照片、身份证复印件1份及相关签证材料交回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国(境)人员管理室。
—外事培训、承诺书:迎泽大街366号(省委对面)4层参加外事培训(每天早晨9点准时开课),务必本人参加,需要携带: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复印件1份、2寸白底彩照一张;团长需签署承诺书。(外事培训证两年有效,但团长必须本人到场签署《承诺书》)
—照相:迎泽大街366号2层照相(如已有有效因公护照,不需要照相,但需要自己准备2寸白底彩照8张以备用),需携带:身份证原件,照相时需告知工作人员出国申请者的出生地,必须与国际合作与交流处上报时一致,否则后期无法办理护照。
—前往中泰大厦A座9楼953房间办理相关培训,需要携带:任务批件或任务确认件复印件1份、照片2张。
7、由省外办办理护照,并进行下一步签证手续,签证材料通过机要送至北京签证处。
8、申请人本人电话确认签证递送情况,等候签证。
9、领取签证(由本人亲自领取时持身份证,他人代领需到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开具介绍信),地点:北京市西城区地安门西大街18号(北海公园北门向东约200米)。
10、出国(境)借款,携带材料:护照首页复印件、签证页复印件、邀请函及翻译复印件、经费预算审批意见表复印件、因公临时出国(境)经费审核表复印件、借款日外汇单等材料前往计财处办理。国际机票转账或刷公务卡结算。
11、执行出国(境)任务
12、回国后5个工作日内交回护照原件,15天内提交出访报告电子版及纸质版(签字盖章,自行保管护照、签证页、出入境页复印件),国际合作与交流处出具回国核销单。
13、出国(境)经费核销,需本人前往计财处办理。
*涉密人员需同时办理承诺书、行前谈话、回国(境)谈话手续。
*办理因公证照
联 系 人:夏晴
联系电话:7011027
电子邮箱:feng@sx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