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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相关院系、研究所(中心):
根据《教育部高等教育司关于报送2017/2018学年高等学校实验室信息统计数据的通知》(教高司函[2018]29号)要求,现对我校40万元以上教学科研精密仪器2017/2018学年(2017.9.1—2018.8.31)的使用情况进行填报。请相关单位的资产管理员(见附件一)按照操作说明(见附件二),在资产管理系统中填写年使用情况。
完成时间:2018年9月 14 日下午6点前,联系人:苗玺;联系电话:7011401。
附件一:填报单位信息表
附件二:精密仪器年使用情况填报操作说明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8年9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