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根据《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山大资产字[2010]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5-2016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单价大于20万元(含20万元)以上,并且分类编号为“03”(仪器仪表类)、“04”(机电设备类)、“07”(卫生医疗器械类)的仪器设备,统计时间为2015年9月1日至2016年8月31日。其中新购置未满一学年的,需参加使用效益考核评价,但不纳入奖惩范围。
参加考核评价的大型仪器设备见附件一。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设备管理、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六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办法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机组年度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同时按照《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数据填写说明》(见附件三)的要求,认真填写《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表》(见附件二),并根据《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审核目录》(见附件四)准备相关材料。《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表》于2016年11月28日前交回国资处(办公一号楼207室),联系人:杜老师,电话:7011255,电子版发送至:duxinhui@sxu.edu.cn。
(二)学校考核。学校抽调相关专家组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对照标准,逐项打分,提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具体考核日程另行通知。
得分 考核结果
总分≥90分以上 优秀
75分≤总分<90 良好
60≤总分<75分 合格
总分<60分 不合格
四、考核结果的使用
(一)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考核成绩良好及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表彰。
(二)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填报数据严重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并对仪器设备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不论何种原因闲置三年以上或连续三年利用率很低(设备年均使用机时400小时以下)的大型仪器设备,学校有权将该仪器设备进行重新调配。
特此通知
附件:一、《山西大学2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明细表》
二、《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表》
三、《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数据填写说明》
四、《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审核目录》
五、《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标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6年11月2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