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资产工作动态

关于对我校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5-11-02 信息来源:

校内各有关单位:
  为了进一步规范我校大型仪器设备的管理,提高大型仪器设备的使用效益,推动大型仪器设备的开放共享,根据《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办法》(山大资产字[2010]1号)的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对2014-2015学年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进行考核评价。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考核范围
  单价大于10万元(含10万元)以上,并且分类编号为“03”(仪器仪表类)、“04”(机电设备类)的仪器设备,统计时间为2014年9月1日至2015年8月31日。其中新购置未满一学年的,需参加使用效益考核评价,但不纳入奖惩范围。
  参加考核评价的大型仪器设备见附件一。
  二、考核内容
  主要从设备管理、机时利用、人才培养、科研成果、社会服务、功能利用与功能开发、设备完好率七个方面进行考核评价。
  三、考核办法
  (一)单位自查。各单位成立检查组,对本单位大型仪器设备机组年度使用情况进行自查。同时按照《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数据填写说明》(见附件三)的要求,认真填写《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表》(见附件二)。《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表》于2015年11月9日前交回国资处,联系人:杜老师,电话:7011255,电子版发送至:duxinhui@sxu.edu.cn。
  (二)学校考核。学校抽调相关专家组成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组,通过听取汇报,查阅资料,实地考察,对照标准,逐项打分,提出优秀、良好、合格、不合格考核等级。具体考核日程另行通知。
      得分         考核结果
    总分≥90分以上        优秀
    75分≤总分<90        良好
    60≤总分<75分        合格
    总分<60分          不合格
  四、奖惩
  (一)根据考核结果,学校对考核成绩良好以上的大型仪器设备进行奖励。奖励经费主要用于大型仪器设备的水、电、气等运行维护费用。
  (二)在考核过程中弄虚作假,填报数据严重失实的,一经发现,取消考核资格,并对仪器设备负责人予以通报批评。
  (三)不论何种原因闲置三年以上或连续三年利用率很低(设备年均使用机时400小时以下)的大型仪器设备,学校有权将该仪器设备进行重新调配。
  特此通知

  附件:一、《山西大学10万元以上大型仪器设备明细表》
     二、《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年度使用情况表》
     三、《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情况数据填写说明》
     四、《山西大学大型仪器设备数据审核目录》
     五、《大型仪器设备使用效益考核评价标准》

                                           国有资产管理处
                                           2015年11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