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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资产管理系统数据核实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7-09 信息来源:国有资产管理处

校内各单位:
  学校于2018年5月正式启用了基于网络的资产管理系统。通过该系统,教职工可以及时查看自己名下使用的资产。目前我处已经完成资产数据的导入工作,为保证数据导入后相关工作的顺利开展,确保账实相符,确保资产管理责任到人,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加强组织领导。请各单位成立以分管领导为第一责任人、资产管理员和相关人员参与的资产核查小组,主要职责是加强组织宣传,对本单位资产进行核查,并将相关情况汇总上报国有资产管理处。
  二、及时核对信息。数据导入新资产管理系统后,请及时通知到本单位全部在编职工及时核对自己名下使用的资产,做到资产和使用人明确对应,不多不少,确保资产管理和使用责任到人。按照学校相关管理办法,职工在办理调动、离职、退休等手续时要进行资产等的移交,不核实清楚资产,届时将无法办理相关手续。
  三、遗留问题处理。对于已退休、离职、调动等原因未办理资产转账手续遗留的数据,因导入系统的需要,此类资产暂存于分管领导名下,请各单位分管领导及时落实此类资产实际的使用信息,由资产管理员统一在资产管理系统中提交变动信息。
  四、情况汇总上报。对于数据库存在的各种问题,由各单位负责核实确认,进行汇总统计,并提出初步处理意见,于7月31日之前统一报国有资产管理处。学校将对各单位上报情况进行汇总研究,提出解决方案。国有资产管理处将根据情况,采取合适方式,对重点单位的资产情况进行实地盘点清查。
  五、特别说明。通过此次清查核实后,原则上资产账面不应该再有历史遗留问题。各单位一定要高度重视此次核查,充分发动全体教职工,依托现有技术手段的支撑,落实国有资产管理的层级责任,将职责权限层层落实到每个人员,建设“人人都管物、物物有人管”的国有资产管理体系。
  原始数据已经发至各单位资产管理员在国有资产管理处备案的邮箱里,未收到的部门请资产管理员及时联系资产管理科人员,联系人:苗 玺,杜欣慧;联系电话:7011401。


                                           

                                           国有资产管理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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