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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研究生培养单位:
11月17日,学校做出决定,决定给予经济与管理学院2011级项目管理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聂鹏、经济与管理学院2011级物流工程专业在职硕士研究生杨璠开除学籍的处分。
聂鹏于2014年11月,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复检中,被发现使用大篇幅的无关文字来替代论文内容。
杨璠于2014年11月,在学位论文学术不端行为检测论文复检中,被发现在论文中将部分内容转换为图片格式,故意逃避学术不端行为系统检测。
聂鹏、杨璠两位同学的行为严重违反了校规校纪,在学生中造成不良影响。为严肃校纪,加强学生管理,学校根据《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第五十四条及《山西大学学生违纪处分实施细则》(试行)第三十一条的有关规定,决定给予聂鹏、杨璠同学开除学籍的处分。
校纪要遵守,学风须端正。落实学校11月6日加强学风教风和工作作风建设专题会议精神是一项长期性任务,加强研究生学风建设永远在路上。希望各研究生培养单位、全体研究生辅导员要把学校对这两名学生的处分决定及时传达给所有研究生,对同学们再进行一次加强学风和学术诚信的警示教育。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4年11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