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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

关于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8-09-17 信息来源:

各学院(系):

为帮助我校经济特别困难的研究生减轻生活负担,使其能够安心学习和进行科学研究,顺利完成学业,根据《山西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山大研工字【2018】19号(附件1)文件精神,学校决定开展本学期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定对象


凡取得我校正式学籍的全日制在校研究生。


二、评定条件


详见《山西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管理办法》有关规定。


三、评定程序及要求


1、学校根据实际经费并结合各院(系)全日制在校研究生规模,按比例分配申报名额(附件2)。


2、由符合条件的研究生向所在学院(系)提出申请并如实填写《山西大学研究生困难补助申请表》(附件3)和《高等学校学生及家庭情况调查表》(附件4),并附贫困证明及相关证明材料。


3、各院(系)成立由院(系)分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担任组长,研究生辅导员、学生干部、学生代表担任成员的研究生困难补助评定小组,负责本院(系)研究生困难补助的评定工作。确定困难补助学生名单后,须经院(系)党政联席会通过,并予以公示,公示期不少于3个工作日。


4、各院(系)将申请困难补助的研究生人数按年级统计填写《申请困难补助研究生人数统计表》(附件5),于9月19日报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


5、各院(系)将研究生个人的申请表、调查表及有关证明材料和《研究生困难补助汇总表》(附件6)于10月15日前报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汇总表的电子版发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


6、学校对上报材料进行审核。


三、注意事项


1、各院(系)应严格按照相关规定并在指定时间内做好本次工作。


2、研究生在申请困难补助时,应实事求是,不得虚报、谎报。否则,一经查实,学校将追回其困难补助,并视情节轻重给予相应的处分。


3、如遇问题,请联系研究生综合管理办公室,电话7011885。


研究生工作部(处)


2018年9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