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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生奖助学金评审

关于开展山西大学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9-05-22 信息来源:
各学院(系):
 根据省财政厅、省教育厅有关文件精神及《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山大研工字[2019]4号)的规定,学校决定开展2018-2019学年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评审依据
请各学院(系)按照《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审实施细则》(附件1)的要求,坚持“公平、公正、公开、择优”的原则,做好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评审工作。各单位名额分配依据全日制研究生人数(在规定学习年限内)和省财政的拨款确定(附件2)。
二、报送时间
请各学院(系)于66日前将相关评审材料纸质版报送至研究生工作部(处)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研究生院306-2),电子版发送至yangongbu@sxu.edu.cn邮箱。
、上报材料
1、《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申请审批表》(附件3)一式两份、审核证明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
成绩单及各类获奖证书、学术论文、科研项目、专利发明、调研报告、案例分析等成果复印件,以及《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附件4)(此表由学生本人如实填写,并对所填内容负责,学院(系)对照该表审核其所附的成绩单及各类成果),以上材料由学院(系)留存(须保存一年)。学院(系)要对评审材料严格审核,并统一出具审核证明。
2、《山西大学研究生学业奖学金名单汇总表》(附件5)、公示材料、评审办法、评审总结各一份,以上材料交纸质版及电子版。《研究生学业奖学金评奖学生情况汇总表》交电子版。
3、各学院公示名单严格按照规定格式上报(附件6),字体大小、行间距、获奖学生姓名(公示名单上姓名须与学生本人姓名一致)等内容请各学院(系)材料上报人员认真核实准确后将电子版发送至研工部邮箱。
、注意事项
请各学院(系)在评审工作中注意以下几点:
1、已获研究生学业奖学金的科研成果及各类获奖成果不得重复使用。
2、学术论文分级标准及影响因子按照我校科技处和社科处的规定执行。
3、确保汇总表中所填报的信息准确无误,以免影响奖学金发放。
4、所需表格请下载使用,勿改动格式。
如有问题,请研究生事务管理办公室张老师联系,电话7018214。
研究生工作部(处)
                                                      二〇一年五月二十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