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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科生资助信息

关于认真做好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奖贷助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08-31 信息来源:
各学院(系):
现将2017-2018学年第一学期奖、贷、助、补等日常管理工作的进度及日程安排通知你们,望遵照执行。
一、综合测评工作
    根据《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细则》及相关规定,针对具有我校正式学籍的本、专科学生,认真开展学期综合测评工作。
  1、时间安排:9月4日--9月20日各学院(系)进行学生学期综合测
评。9月21日--9月29日学院(系)公示综合测评结果(张榜公布)并广泛征求学生意见,确认没有异议后录入《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附件1),表内项目要依次填写,按照总成绩名次进行排序。
  2、综合成绩测评名次与智育成绩名次跨度不得超过10%。
  3、综合成绩测评是学生评奖、评优的重要依据,请各学院(系)严
格按照有关规定和通知要求开展综合成绩测评工作,确保该项工作公开、公平、公正、透明。综合测评结果公示时间要不少于5个工作日。
  4、《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一式三份,一份用于学院(系)
(班级)公示,一份学院(系)留存备查,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上报时间:10月10日前。
二、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是当年各项助学金评审以及勤工助学岗位安排的
基本依据。请各学院(系)严格按照《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及资助管理办法(试行)》(山大学工字【2016】6号)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做好本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认定人数比例原则上按照国家助学金20%左右的比例,其中特殊困难学生比例为5%—8%。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工作要严格按照规定的认定范围、条件、标准、程序等要求组织开展,认定结果要按要求进行公示。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附件2)、《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附件3),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经学工部(处)审核盖章后,由学院(系)保存,备案、备查。上报时间:9月20日前。
三、奖助学金工作
(一)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工作1、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9月21日—9月29日,各学院(系)按照分配的学业奖学金评审名额,依据上一学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根据《山西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的规定和要求,认真开展学业奖学金评审工作。评审结果经公示无异议后,填报《山西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附件4)。要求表内项目依次填写,账号栏内统一填写学生校园一卡通账号,一卡通账号务必要认真核实,准确填写。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上报时间:10月10日前。
各学院(系)本、专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具体名额分配见(附件5)。
2、单项奖学金申报评审工作
  根据《山西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奖学金评审办法》有关规定,凡具有我校正式学
籍的本、专科学生符合条件者,均可申报山西大学单项奖学金。符合申报条件的学生填写《山西大学学生申请单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6)并附相关文件、证明材料、证书复印件等,以学院(系)为单位统一进行汇总。申报材料由学院(系)进行严格审核后,统一录入《2017年山西大学学生获单项奖学金审批表(附件7)。纸质表格(附申报材料)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上报时间:10月10日前。
(注:1、申请单项奖学金者,评审当年两个学期综合测评成绩名次在后20%者;2、不认真、详细填写申请单项奖学金审批表、相关证明材料不齐全者,学院(系)严格把关不予以上报。)
3、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能获奖学金
(1)综合测评成绩排名在45%以后者;
(2)文化课成绩有一门不及格者;
(3)体育成绩不合格者;
(4)违反校规校纪受行政处分者(含拖欠学校学费者)。
(二)国家奖助学金、社会资助奖助学金工作随后另行通知。
四、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管理
校园一卡通银行帐户是学校发放各类奖助学金的唯一帐户。各学院(系)要教育引导学生妥善、安全保管好校园一卡通。学院(系)要做好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登记工作,建立有效、安全的学生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库。学生一卡通如丢失或损坏,要及时补办并将新的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报送辅导员,由辅导员对一卡通银行帐户信息库进行适时更新。
五、残疾学生管理工作
各学院(系)要认真做好残疾学生的管理工作,在认真调查摸底的基础上,组织2017年新入学的残疾学生填写《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登记表》(附件8)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系)留存、备查,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学院(系)统一汇总后,填写《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统计表》(附件9)一式两份,一份学院(系)留存、备查,一份上报学生工作部(处)。《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登记表》及《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统计表》纸质表格报送学生工作部(处)602室,电子版表格发送至学生工作部(处)电子邮箱sxu_xgb@126.com上报时间:9月15日前。
六、助学贷款管理工作
(一)校园地助学贷款贷后管理工作
各学院(系)要继续做好校园地贷款(工行建设路支行、国家开发银行)催收工作。
1、中国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名单见附件10)还款方式:未还款学生直接到中国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办理有关手续即可(联系电话:3075746)。
2、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名单见附件11)还款流程:每年1-10月均可申请还款。还款学生务必在每月的1-10日登陆国家开发银行学生在线服务系统(https://sls.cdb.com.cn)点击提前还款申请,然后在当月20日之前将应还本金和利息足额打入个人对应的支付宝账户(贷款逾期学生直接将所欠贷款本金及利息足额打入还款专用支付宝账户即可,不需提前申请),系统将在每月的20日晚自动扣款。每年11月1日-12月10日系统收取当年利息,贷款学生应在12月10日前进入系统查看本年当年应交利息总额,然后足额打入个人对应的还款专用支付宝账户,系统在12月20日晚自动扣款(校园地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应还额度以国开行系统数据为准)。
(二)生源地助学贷款的受理
我校2017年生源地助学贷款将于开学后以学院(系)为单位集中受理。请各学院(系)将已申请办理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学生的“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受理证明”统一收齐交学生工作部(处),以便及时办理“电子回执”。具体要求及时间安排如下:
    1、申请贷款的学生要在受理证明左上角的空白处签上本人的姓名、学号及联系电话。
    2、各学院(系)要在受理证明右上角空白处注明学生的学费及住宿费金额。辅导员和学
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分别签字后加盖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公章。
3、受理证明9月7日前由学院(系)助学贷款专管员统一收齐后交学工部(处)办理。
4、研究生的受理证明也请于9月7日前统一收齐后交学工部(处)办理。
5、未开通国家开发银行生源地助学贷款省份的学生,办理他行生源地助学贷款回执,随时受理。
七、服义务兵役学生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工作
  
凡符合“退役士兵教育学费资助”、“应征入伍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退役复学
学费减免”、“直招士官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条件的学生均可根据《山西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审批程序》有关规定,申请学费补偿国家助学贷款代偿和学费资助。各学院(系)要安排督促2017年申请学生及时办理相关手续(办理流程见附件12),同时做好入伍学生信息登记工作(包括学生本人去部队后的联系方式)。
八、材料填报要求(重要)
1、附件表格请不要做任何改动。表内文字与数字均使用宋体11号字录入,录入信息时不要插入空格,输入一卡通账号时请用文本格式,输入奖学金金额请用常规格式。电子版表格每个Excel文件中填写顺序为2014级、2015级、2016级,每个年级中按专业顺序填写,请勿插入Sheet工作表。
2、每页表格下方的签字栏,要求打印后由辅导员、学院(系)党委(党总支)副书记本人审核后手签。
3、各学院(系)要按照要求认真填写各类表格,经认真审核确认无误后按时上报。
                      

附件:1、《山西大学学生综合成绩测评登记表》
2、《山西大学家庭经济困难学生认定申请审批表》
3、《山西大学2017-2018学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基本信息统计表》
4、《山西大学本、专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审批表》
5、山西大学2017年本、专科优秀学生学业奖学金各学院(系)名额分配表
6、《山西大学学生申请单项奖学金审批表》
7、《2017年山西大学学生获单项奖学金审批表》
8、《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登记表》
9、《山西大学残疾人大学生统计表》
10、中国工商银行建设路支行助学贷款未还款学生名单
11、国家开发银行校园地未还款学生名单
12、《山西大学学生应征入伍服义务兵役学费补偿贷款代偿及学费资助申请审批程序
 
                                                      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2017年9月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