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学生工作 » 奖励资助 »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

本科生奖学金评审

关于认真做好2013年度各基金奖学金及社会资助金评审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3-09-01 信息来源:

山大学工字[2013]6

 

各学院:

  经研究决定,现将2013学年各基金奖学金及社会资助金评审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望各学院认真组织好申报推荐工作。

  一、各基金奖(助)学金奖励(资助)名额及款数

  1、乔鹏书先生纪念奖学金。全校奖励15名,每人奖金500元。

  2、“华藏”奖学金。全校奖励15名,每人奖金1000元。(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文科学院三、四年级本科生14名、物理基地学生1名)

  3、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全校奖励5名,每人奖金800元。(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环保专业、朔州籍、文科、理科、日语专业各1名)

  4、“孝廉”奖学金。全校奖励15名,每人奖金1000元。(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文科学院三、四年级本科生14名、物理基地学生1名)

  5、汉章奖学金。全校奖励1名,奖金500元。

  6、牛宝成奖学金。全校奖励3名,每人奖励500元。(此项奖学金用于奖励品学兼优且家境贫寒的本科学生)

  7、残疾学生助学金。名额不限,助学金额为每人5000元。

  8、华能公司资助金。全校资助2名,每人1000元。

  9、北京兴大助学金。全校资助30名,每人每年资助5000,四年共计20000元整。(此项资助金用于资助本科一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山西籍学生)

  10、山西科峰助学金。全校资助5名学生,每人每年5000元。四年共计资助20000元。(此项资助金用于资助本科一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11、香港海鸥助学金。全校资助300名,每人每年资助的额度为当年学费的一半,共资助四年。(此项资助金用于资助本科一年级学生中家庭经济困难且品学兼优的学生)

  二、申报条件

  凡具有山西大学正式学籍的学生均可申请。申请者必须符合本人拟报奖学金(资助金)章程(评审办法)的规定。

  (一)申请基金奖学金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2012-2013学年度被评为校级以上 “三好学生标兵”、“优秀学生干部”、“三好学生”、“优秀团员”、“优秀团干”之一。

  22012--2013学年连续两次获得山西大学优秀学生奖学金。

  3、体育成绩优秀。

  4、二年级学生2012-2013学年第二学期外语考试成绩在90分以上,三、四年级学生外语四级考试成绩合格。

  5、在学术、科研方面有突出成绩者;在省级以上重大比赛中为我校争得荣誉者,上述条件可适当放宽。

  (二)申请资助金的必须同时具备以下条件:

  1、家庭经济特别困难(被确认为本年度特困生者);

  2、品行端正、积极要求进步;

  3、学习努力,综合成绩排名在本年级学生人数的50%以前。

  三、申报程序

  本人提出书面申请,所在学院推荐后上报材料,经山西大学基金奖学金评审委员会评审后,确定名单。

上报材料:①个人书面申请,②各基金奖(助)学金申请情况登记表(申请残疾学生助学金的学生须填写附件中《山西省彩票公益金助学项目(2013)残疾大学生助学金申报审批表》和《残疾学生及家庭经济情况登记表》),③有关证明、证书复印件,④成绩单,⑤相关奖学金、资助金要求的有关材料。

  四、推荐名额

  1、乔鹏书先生纪念奖学金。各学院推荐1名。

  2、“华藏”奖学金。文学、政治、经管3个学院各推荐2名,历史、哲学、外语、教育、法律、音乐、美术7个学院和初民学院文科试验班、物理电子工程学院物理基地班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3、罗绣烈士纪念奖学金。相关学院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4、“孝廉”奖学金。文学、政治、经管3个学院各推荐2名,历史、哲学、外语、教育、法律、音乐、美术7个学院和初民学院文科试验班、物理电子工程学院物理基地班各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5、汉章奖学金。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6、牛宝成奖学金。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7、残疾学生助学金。凡符合条件的残疾学生,各学院均可推荐。

  8、华能公司资助金。各学院均可推荐1人。

  9、北京兴大助学基金会助学金推荐名额。各学院(不含音体美)均可推荐2-3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10、山西科峰助学金推荐名额。各学院均可推荐1名符合条件的学生。

  11、香港海鸥助学团资助金推荐名额。各学院按照新生人数的7.5%推荐。

  五、 时间安排

  201392日至916日各学院组织学生申报、评议、初审,917-9 20日各学院确定推荐名单,920-22日各学院公示推荐名单。2013923日各学院务必将推荐名单及相关材料报山西大学学生工作部(处)。

望各学院接通知后,认真做好各基金奖学金(资助金)的宣传工作,组织好申报工作及民主评议,做到公开、公平、公正,将真正优秀(贫困)的学生选拔出来;要积极开展工作,按时上报有关材料,确保评奖工作的顺利进行。

 

附件:各基金奖学金(资助金)申请表

 

                            山 西 大 学

                           二〇一三年九月二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