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学校规划

山西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发布时间:2007-10-08 信息来源:

山大研字(20063


20062010年是我校全面推进“五个转向”,努力创建国内高水平、国际有影响的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关键五年。为落实《山西大学“十一五”发展规划》,进一步推动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实现全面、协调和持续发展,特制订《山西大学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十一五”发展规划》。
一、“十五”总结


发展高水平的学位与研究生教育是创建高水平研究教学型大学的必然要求。“十五”期间,我校坚持以学科建设为龙头,全面推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绩,总体上实现了研究生教育规模有较快发展、研究生培养质量有明显提高、学校办学实力和发展后劲大大增强的目标,为学校下一步发展奠定了良好的基础。



——“十五”期间,学校新增国家重点学科2个,国家重点实验室1个,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1个,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省部共建教育部重点实验室1个,博士点由9个增加到48个,硕士点由57个增加到137个,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由19人增加到128人,硕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由109人增加到527人,博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30人增加到100人,硕士研究生招生规模由303人增加到1010人,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人数由190人增加到756人,各类在学研究生人数由992人增加到4107人。



——“十五”期间,我校各研究生培养单位积极探索新时期具有自身特色的研究生培养模式,研究生培养质量不断得到提高。在山西省优秀学位论文评比中我校年年名列榜首,2003年光学专业张婧博士的学位论文获得第四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提名,2004年科技哲学专业殷杰博士的学位论文被评为第五届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实现了山西省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零的突破。



二、“十一五”发展指导思想与基本原则



“十一五”期间,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工作的指导思想是:以适应国家和地方经济建设、社会发展、科技进步的重大需求为导向,以培养高层次拔尖创新人才为根本,稳步扩展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模,努力提高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质量,不断改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发展的基本原则是:立足山西,服务社会;适应需求,优化结构;全面发展,重点建设;强化优势,凸出特色;拓展规模,注重质量;创新机制,改进管理。



三、“十一五”发展总体目标



“十一五”期间,我校将持续、稳定地继续扩大学位与研究生教育规模,并力争实现如下发展目标:



——到 2010年,争取国家重点学科新增2-3个,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重点实验室、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国家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及其它国家级科研或工程技术中心有新的突破;



——到 2010年,争取山西省重点学科增加到20个左右,建成省级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中试基地、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15-20个;



——到 2010年,争取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增加到10个,一级学科博士点增加到8-10个,博士点总数增加到70个左右,并覆盖全校每个学院,一级学科硕士点增加到25个左右,二级学科硕士点增加到160个左右,专业硕士学位点增加到8个左右,并力争专业博士学位点零的突破;



——到 2010年,争取具有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达到800人左右,其中具有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资格的专职教师达到200人左右;



——到 2010年,争取各类在学研究生规模达8000--10000人,其中全日制硕士研究生达到5000人,博士研究生达到500人,年博士、硕士学位授予人数达到2000人,全国优秀博士学位论文评选争取新成绩。



四、“十一五”重点建设任务



为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十一五” 发展目标能够顺利实现,我们需要完成如下建设任务:



——把光学、科技哲学两个国家重点学科打造成国际有影响的学科;以国家重点实验室、教育部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为依托,把量子物理与光电器件、科学技术哲学两大创新平台打造成我校标志性的学术高峰;



——加大中国近现代史、经济史等学科整合力度,争取建设成国家重点学科、教育部普通高校人文社会科学重点研究基地;以应用化学为龙头,加大化学、环境科学等学科整合力度,争取建设成国家重点学科;



——把省重点学科理论物理、无机化学、科技史、环境科学、基础数学、计算机应用技术、管理科学与工程建设成人才汇聚、具有全国影响力和竞争力的学术高地;



——把经济史、中国古代文学、体育教育训练学、行政管理、光学工程、生物化学与分子生物学、有机化学、分析化学、计算机软件与理论、动物学、植物学、生态学建设成山西省重点学科;



——把中国语言文学、历史学、马克思主义理论、体育学、数学、光学工程、信息与通信工程、化学工程与技术、计算机科学与技术、环境科学与工程建设博士学位授权一级学科;



——把新闻学、民俗学、中国古代史、专门史、经济法学、民商法学、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思想政治教育、科学社会主义与国际共产主义运动、教育学原理、成人教育学、外国语言学及应用语言学、体育人文社会学、行政管理、旅游管理学、图书馆学、艺术学、美术学、音乐学、戏剧戏曲学、区域经济学、企业管理、运筹学与控制论、通信与信息系统、计算机软件与理论、环境工程、作物遗传育种学、水土保持与荒漠化防治、植物营养学、电力系统及其自动化、控制理论与控制科学建设博士学位授权学科。



五、“十一五”主要保障措施



为保证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 “十一五” 发展目标能够顺利实现,拟采取如下措施:



(一)持续加大学科建设和重点学科建设投入



学科建设水平决定人才培养水平。“十一五”期间,我校要继续把学科建设摆在全面推进“五个转向”、着力打造研究教学型大学各项工作中优先发展的战略地位,确保学科建设经费逐年递增。



(二)加强对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评估与动态管理



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是我校学科建设、人才培养的重要载体和核心力量。“十一五”期间,学校要重点加强对创新平台和创新团队的管理,实行“竞争入选、定期考评、不合格淘汰、达标替补”的动态管理机制。



(三)进一步加强导师队伍建设和管理



导师队伍是学科建设的主体和人才培养的关键。“十一五”期间,我校要进一步加强研究生指导教师队伍的建设和管理,博士研究生指导教师的选聘范围扩大到具有博士学位的副教授。导师队伍实行动态管理,对连续三年没有主持或参与过省部级以上科研项目的硕士生导师停止其招生资格;对连续三年没有主持过国家或省部级科研项目的博士生导师,或其指导的博士学位论文在国家教育部组织的抽查中有三分之一以上评委给出“D”评价者,停止其招生资格。



(四)逐步推行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



“十一五”期间,我校要逐步推行研究生培养过程中的导师负责制和资助制,充分发挥导师和研究生创新热情,提高创新能力,理工类博士生导师每年(按10个月计)资助博士研究生的标准不低于每生5000元,其它学科根据导师招生情况确定资助标准,最低资助额度不少于每生每年3000元(按10个月计),资助费由学校计财处统一管理和发放。



(五)加大研究生招生制度改革的力度



研究生招生是研究生教育的重要环节。“十一五”期间,我校要进一步加大全日制研究生招生工作改革力度,使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人数逐步占到当年国家招生计划的20%左右,硕博连读研究生、提前攻读博士学位研究生人数占到当年国家招生计划的40-50%,对特别优秀的本科生实行本硕博连读制,按一定比例指标单列。



(六)积极构建与地方经济建设需求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和培养体系



研究生培养要主动适应地方经济建设的需求。“十一五”期间,我校要稳步发展学术型研究生教育,积极发展学术应用型研究生教育,大力发展专业学位研究生教育,进一步加强高校教师、中职教师在职攻读硕士学位和同等学力人员申请学位工作,构建多层次、多类型、与地方经济建设需求相适应的研究生教育和培养体系,力争使学历教育研究生和非学历教育研究生的在学人数达到或接近11的比例。



(七)加大研究生培养机制改革的力度



“十一五”期间,我校要重点进行研究生培养机制和学位授予工作的改革探索,以提高研究生培养绩效为目标实行更具有弹性的学制,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为2-3年,最长不得超过4年;博士研究生的学习时间为3-6年,非全日制博士生的学习时间最低为4年,硕博连读生学习时间最低为6年(含硕士阶段)。要按研究方向成立导师组,由导师组共同负责培养研究生,取消导师和研究生“双向”选择制。



(八)创新研究生培养模式,提高研究生培养质量



“十一五”期间,我校要积极探索研究生培养模式,不同的学科专业要根据自身水平和特点,通过建立博士后科研流动站、人文社会科学研究基地、工程技术研究中心、高新技术中试基地、科技创新平台、产学研联合培养研究生基地等方式,把研究生培养并入科学研究、技术研发的过程,把研究生参与科研活动作为研究生培养的重要环节,把研究生导师和研究生共同参与的科研成果作为衡量研究生培养水平和质量的重要指标。



(九)切实改进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



“十一五”期间,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要进一步强化服务意识、引入研究理念,在建立健全各项规章制度的前提下,全面实现计算机网络化管理,使我校学位与研究生教育管理工作的质量和效率再跨上一个新台阶。同时,要继续探索和完善学校、学院和导师“三位一体”的研究生三级管理体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