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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作流程

预算审批和调整手续

发布时间:2015-08-20 信息来源:

一、审核

1、有项目来源部门审批通过预算书,按预算书不发生变更的,预算审核员对照预算书审核后签字盖章,到财务部门办理资金使用计划手续;

2、发生变更的,项目负责人需写出调整理由,所在单位审核调整的真实性,并签字盖章,预算审核员审核后由处领导签字,重大变更上报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1)单笔≤5万元,由处领导审核签字;

(1)单笔≥5万元,由处长审核签字;

(2)单笔≥10万元,分管校领导审核签字。

二、调整

1、在国家和省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允许范围内的调整,预算审核员对照项目预算书审核无误后予以通过;

2、不在有关经费管理办法允许范围内的调整,需召开预算讨论会,认证通过后方可变更预算;

3、重大变更事项需报项目来源单位,批复同意变更的,方可调整预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