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教学管理 » 培养过程 »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

山西大学关于听课与教学检查的有关规定

发布时间:2007-03-26 信息来源:

山大教字[2001] 19

在教学质量保障体系中,各级领导、教学指导委员会、教学管理者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为强化质量监控意识,确保教学信息反馈渠道畅通,现就听课与教学检查工作规定如下:

一、校领导听课与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1、主要任务:

1)深入教学一线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内容、教学方法、课堂组织等情况;

2)随机检查各院系的教学状况。

2、具体要求: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并填写听课表,每学期末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存档。

二、教学单位领导听课与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1、主要任务:

1)随时检查本单位教师对教学纪律的遵守情况;

2)通过听课,了解教师的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情况;

3)与教师、学生召开座谈会,及时了解师生对教学的意见或建议。

2、具体要求:每学期至少对每门课程听课一次,并填写听课表;至少与学生座谈二次。相关工作记录由各教学单位存档。

三、学校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与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1、主要任务:

1)在全校范围听课,开展经常性教学工作调查研究,探讨规律、总结经验、发现问题,向学校提出咨询报告或意见;

2)对学校拟晋升职称教师进行听课评估,提出指导意见;

3)对申报优秀课程等教学奖项的教师听课,供评奖时参考;

4)对申请调入的教师进行听课,提出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意见;

5)与师生座谈,了解教学信息,向教务处反馈。

2、具体要求:每人每学期至少听课40次,填写听课表;协助学校完成其它教学检查工作。听课表及教学检查记录及时交教务处教学质量管理科归档。

四、各学院教学指导委员会听课与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1、主要任务:

(1)在本单位听课,了解教学进度、教学内容、教学方法等情况;

(2)对日常教学过程进行监督、检查,及时发现问题,提出改正意见;

(3)对本单位拟晋升职称教师和申报教学奖项教师提出听课意见;

(4)对本单位新任课教师及拟调入教师进行教学能力等方面的考察;

(5)与师生座谈,了解教学信息,向本单位领导反馈。

2、具体要求:每学期至少对本专业每门课程听课一次。听课记录由各单位存档。

五、教务管理部门听课与教学检查工作安排

1、主要任务:

1)安排每学期全校教学检查工作;

2)及时了解教学状况,掌握全校教学动态,为校领导提供决策参考;

3)受理教学反馈信息,及时解决问题,改进工作。

2、具体要求:有重点地开展听课与教学检查。处领导每学期至少听课5次,听课表及时交教学质量管理科存档。

 

     20018月制定

                                                                                                  200412月修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