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审计工作动态

山西科研项目产生费用今后实行公务卡结算

发布时间:2014-10-22 信息来源:

山西科研项目产生费用今后实行公务卡结算

山西晚报1020(记者 要维维)今后,以科研项目花“公家”的钱没那么容易了,科研项目产生的会议、差旅等费用,都将实行“公务卡”结算。记者今日从省政府获悉,《山西省省级财政科研项目和资金管理办法(试行)》出台,其中明确规定,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科研项目资金不得用于赞助、投资等用途,否则将追回已拨资金。《办法》要求,严格控制项目经费中会议费、差旅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等支出,不得用于支付各种罚款、捐款、赞助、投资等。今后,科研项目承担单位原则上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科研院所、高等学校等事业单位承担项目所发生的会议费、差旅费、小额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等,要按规定实行“公务卡”结算。企业承担的项目所有支出也应当采用非现金方式结算。项目承担单位对设备费、大宗材料费和测试化验加工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等支出,原则上也应当通过银行转账方式结算。项目承担单位须依法使用项目资金,不得擅自调整外拨资金,利用虚假票据套取资金,编造虚假合同、虚构人员名单虚报冒领劳务费和专家咨询费,虚构测试化验内容、提高测试化验支出标准等方式违规开支测试化验加工费。

  违规使用项目资金的,科技计划主管部门和科技经费监管部门除通报批评外,还将暂停项目拨款,终止项目执行,追回已拨项目资金,并取消项目承担者一定期限内项目申报资格。涉及违法的移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理,并将有关结果向社会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