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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内各单位:
2017年中秋、国庆“两节”将至,为巩固深化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持之以恒纠正“四风”,确保党员干部和教职工文明过节、廉洁过节,现将省纪委驻高校工委纪检组《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转发给你们,请认真对照督促检查内容和具体要求,结合9月22日校纪委发布的《关于结合典型案例开展警示教育严防国庆、中秋“两节”期间“四风”问题反弹的通知》,做好自查工作,同时对五一、端午期间发现的“四风”问题进行“回头看”,于10月10日前将“四风”问题线索和自查情况书面报送纪委办公室。
联系人:董老师 联系电话:7018627
附 件:关于转发《中共山西省纪委办公厅关于做好2017年中秋、国庆期间落实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督促检查工作的通知》的通知
校纪委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