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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稳定工作制度

印章使用制度

发布时间:2015-06-27 信息来源:

  一、所有印章(保卫部、武装部、军事教研室)由办公室专人负责保管。

  二、实行印章使用登记制,每次使用印章要标明时间、用途,受用者在登记簿上签字。

  三、印章应保持整洁,加盖时应注意位置端正。

  四、印章管理人员应妥善保管印章,不得随意乱放和借用,一般不得带出办公室使用,下班和节假日要将印章锁入保险柜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