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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外交流工作动态

外事处:关于受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大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信息来源:

各有关单位:

根据国家留学基金委通知,拟在全国高校选拔大学生赴国际组织实习,具体通知如下:

一、申请条件

1、热爱社会主义祖国,具有良好的思想品德和政治素质,无违法违纪记录。

2、具有坚定理想信念和为祖国服务的强烈事业心、责任感、献身精神。

3、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不具有国外永久居留权。

4、申请时为国内普通高校或科研机构的应届本科、硕士、博士毕业生(毕业年度内的)或全日制在读本科、硕士、博士学生。

5、身体健康,心理健康,诚实守信,意志坚定。申请时,年龄满18周岁,不超过32周岁(申请时应为1985年1月1日-2000年1月1日出生人员)。

6、具有较强的综合素质、国际视野和多元文化意识,熟悉国际合作规范。

7、能够适应国际工作环境,以及具备良好的人际沟通能力。

8、具备优秀的计算机及社交媒体方面的知识,以及熟练运用办公软件的能力。

9、已获得国际组织正式实习录用函/通知,尚未开始实习。

10、外语水平良好,精通英语或掌握国际组织使用的其他语言,达到相应国际组织的语言要求。

11、暂不受理以下人员的申请:

(1)已获得国际组织全额资助。

(2)已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且在有效期内。

(3)已申报国家公派出国留学项目尚未公布录取结果。

(4)曾获得国家公派留学资格,未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擅自放弃且时间在5年以内,或经国家留学基金委批准放弃且时间在2年以内。

二、选拔办法

1、遵循“公开、公平、公正”的原则,采取“个人申请,高校推荐,专家评审,择优资助”的方式确定资助人选。

2、2018年网上报名及申请受理时间为:第一批1月1日-30日、第二批4月1日-30日、第三批7月1日-30日、第四批10月1日-30日。申请人须在此期间登录国家公派留学信息管理系统(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按照《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全国普通高校学生到国际组织实习应提交的申请材料及说明》在线提交申请材料,并于每个批次结束的最后一个工作日将纸质版申请材料一式两份交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专家公寓218房间)。所有材料应齐全、真实有效。

3、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审核,组织专家评审后确定资助人员名单。录取结果将于2月(第一批)、5月(第二批)、8月(第三批)、11月(第四批)公布。申请人可登陆国家公派留学管理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查询录取结果。录取通知将发送至各受理单位。

相关信息请登录国家留学基金委2018年国际组织实习项目专栏(http://www.csc.edu.cn/chuguo/s/1118)查询,如有疑问,请联系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联系人:侯长丽、冯乃辰,联系电话:70110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