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 首页 » 信息公开栏目 » 对外交流 » 交流动态 » 对外交流工作动态

对外交流工作动态

外事处:关于开始受理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委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申报工作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7-12-26 信息来源:

校内各单位:
请有意申报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出国留学项目的师生认真查阅2018年国家留学基金资助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博士后项目信息(http://www.csc.edu.cn/chuguo/s/1046),了解选派计划、选派类别、基本申报条件和申请时间等相关信息,按留学身份、拟留学国别查询可申报项目,了解具体选派办法,确定拟申请留学项目及具体派出渠道,并按拟申请项目及派出渠道要求做好前期申请准备工作;按所申请项目及渠道确定的申请时间登录信息平台(http://apply.csc.edu.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8年1月15日前将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

一、时间安排
1月5日前 申请人准备(查看基本条件,准备邀请函);
1月5日-15日 申请人网上报名,纸质版材料一式两份报外事处;
1月15日-20日 外事处上报申请材料;
2-3月 国家留学基金委对申请材料进行评审,公布录取名单;
4月起 语言准备、办理派出手续
二、选派计划
1、2018年计划选派高级研究学者、访问学者及博士后3500人。
2、高级研究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6个月,访问学者的留学期限为3-12个月,博士后的留学期限为6-24个月。
三、外语条件
1.参加“全国外语水平考试(WSK)”并达到合格标准。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PETS5):笔试总分55分(含)以上,其中听力部分18分(含)以上,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德语(NTD):笔试总分65分(含)以上;
-法语(TNF):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
-日语(NNS)/俄语(ТЛРЯ):笔试总分60分(含)以上,其中口试总分3分(含)以上。
2.外语专业本科(含)以上毕业(专业语种应与留学目的国使用的语种一致)。
3.近十年内曾在同一语种国家或地区连续留学8个月(含)以上,或连续工作12个月(含)以上,或曾以国家公派高级研究学者身份留学3个月(含)以上。
4.曾在教育部指定出国留学人员培训部参加相应语种培训并获结业证书。各语种要求如下:
-英语:高级班结业证书;
-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中级班结业证书。
5.参加雅思、托福、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日语、韩语水平考试,成绩达到以下标准:
雅思(学术类)6.5分、托福网考95分;
德语、法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达到欧洲统一语言参考框架(CECRL)B2级;
日语达到日本语能力测试(JLPT)三级(N3);
韩语达到TOPIK3级。
6.赴其他语种(除英语、德语、法语、日语、俄语、西班牙语、意大利语以外)国家留学者,通过国外拟留学单位组织的对该语种的面试或考试等方式达到其语言要求(应在外方邀请信中注明或单独出具证明)。
四、申请材料及说明
请参见国家留学基金委网站(http://www.csc.edu.cn/article/1050)关于申请材料的详细说明,系统生成的表格不得擅自修改,纸质版材料与系统材料务必保持一致,由于个人原因提回申请造成材料不一致的视为无效材料。

如有疑问请联系外事处出国人员管理室,联系人:侯长丽、冯乃辰,联系电话:7011027。